一、編制依據
《關于實施福田英才薈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田區重點行業人才支持與認定辦法》。
二、政策內容
對在福田區重點律師事務所擔任團隊負責人的青年優秀律師,根據團隊業績等情況,給予最高2萬元支持。每家律師事務所最多可申報5名。
三、支持事項
2024年度營收達2000萬的律師事務所,且執業律師人數達50人的,獲1個申報青年優秀律師的名額,在此基礎上,執業律師人數每多50人增加1個申報名額,最多獲5個申報名額。每名青年優秀律師可申請2萬元獎勵。
四、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在福田轄區重點律所執業且團隊創收或法律服務成果方面符合相關條件的團隊負責人。
(二)申報條件
1.執業機構條件
(1)申請主體為福田區的律師事務所;
(2)專職執業律師人數達50人;
(3)上年度營業收入達2000萬元。
2.申請人條件
(1)申請律師為優秀團隊負責人;
(2)申請律師需執業滿5年;
(3)截止至申請日期,申請律師不滿40周歲。
3.青年優秀律師標準(滿足以下類型之一皆可):
(1)上年度實現團隊創收200萬元以上的團隊負責人;
(2)上年度在優化營商環境、涉外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保護、新興產業領域等法律服務成果被省部級以上部門或全國性行業協會向全國表彰推廣的團隊負責人。
(注:上述1和2為前提條件,需同時滿足后,申請人再根據3的標準擇一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五、申報材料
六、辦理流程
(一)網上申請。申請人在福田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s://qfzx.szft.gov.cn)注冊、提交申請并上傳相關資料。
(二)預審。福田區司法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就是否符合申報主體資格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處理的決定。
(三)材料提交。在網上申請并接到預審通過短信通知后,將紙質材料提交至福田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四)審核確認。由福田區司法局負責審核。
(五)公示。對審核通過的申請項目,在福田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撥款。對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對象,按照規定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發放資金。
七、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遞交材料地址:福田區深南大道1006號國際創新中心F座3層綜合窗口。
(二)受理時間:自印發之日起,常年受理。自有效受理日起,承諾20個工作日辦結。
八、其他
(一)材料提交要求:請申請人嚴格按材料清單及相關附件要求準備材料,為每個附件排序并編寫文件名,確保內容清晰,并以PDF格式掃描上傳。
(二)其他說明:
1.曾領取過“英才薈3.0”政策中關于司法部“全國千名涉外律師”、“廣東省涉外律師”、“全國優秀律師”和“廣東省優秀律師”獎勵的,本政策不予重復支持;以往申請過“新執業律師”獎勵并初次申請“青年優秀律師”獎勵的,對領取過0.5萬元的,給予1.5萬元進階支持,對領取過1萬元的,給予1萬元進階支持;由律師事務所作為申請主體,統一提交本所內所有擬申請的青年優秀律師申請材料,每名青年優秀律師僅能領取一次。
2.申請人同時符合青年優秀律師支持、涉外高端法律服務人才支持、法律行業經營管理人才支持條件的,或者同時符合我市其他同類性質人才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獎勵。
3.本指南中提到的“上年度”為2024年度,“XX個/年/萬元以上”,則表示含本數。
4.本指南項目所指支持資金為稅前金額,受年度財政預算限制,支持標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5.申報單位及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果出現弄虛作假及其它違規申報行為,需全額退回已發放的獎勵政策支持資金,申報單位及個人五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福田區人才獎勵。如出現信用問題導致不符合基本申報條件需要追回本政策支持資金。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本指南有效期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7.本指南由福田區司法局負責最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