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
《關于實施福田英才薈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區重點行業人才支持與認定辦法》。
二、政策內容
按照增量人才與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兼顧的原則,建立分級分檔體系,吸引和培育優秀教育人才。對于新引進的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依照資格條件與業務水平,給予最高150萬元的人才支持。對于新引進的教育系統青年優秀教師,給予最高20萬元的人才支持。自本指南實施后,對于教育系統現有存量教師,根據所獲榮譽,給予最高20萬元的人才支持。
三、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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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23年8月20日后從福田區外引進的人才,分為高層次人才及青年優秀教師,應符合《福田區教育系統增量人才分類和認定標準》(附件1)。增量人才需在引進并通過試用期考核后,按照當年主管部門發布申請人才支持的時限內提出支持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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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25年5月30日前已在福田區教育系統工作,且在本指南實施后獲得以下榮譽的(同一獎項申請人不超過2人):
第一類:擔任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主持人及主持人以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
第二類:擔任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或二等獎主持人及主持人以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
第三類:擔任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或二等獎主持人及主持人以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
第四類:擔任市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主持人及主持人以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
存量人才應在獲得榮譽一年內提出支持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四、支持事項
(一)增量人才支持
1.資金支持
?。?/strong>1)高層次人才:第一類150萬元,第二類100萬元,第三類50萬元。
(2)青年優秀教師:第一類20萬元,第二類8萬元,第三類5萬元,第四類3萬元,第五類1萬元。
2.其他待遇
(1)福田英才認定。屬于本指南附件1中規定的增量人才,支持金額為150萬元(含)以上的,可認定為I類福田英才;支持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可認定為II類福田英才;支持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可認定為III類福田英才。
(2)住房待遇。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青年優秀教師,在住房待遇方面,按深圳市、福田區最新相關文件執行。
(二)存量人才支持
存量人才給予資金支持:第一類20萬元,第二類10萬元,第三類5萬元,第四類1.5萬元。
?。ㄈ┵Y金支持方式
資金標準在50萬以上的,分5年等額發放;5-50萬元(含)的,分4年等額發放;5萬及以下,一次性發放。
五、申請材料
1.《福田英才薈優秀教育人才支持申請表》(附件2);
2.申請人全日制最高學歷證及學位證;所獲獎學金證書(如為英文證書請提供中文翻譯件)、工作簡歷、榮譽證書等業績佐證材料;
3.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申請人銀行卡正反面復印件(需手抄注明完整開戶支行信息、銀行賬號,簽名)
5.申請人需認定福田英才的,提交《福田英才推薦名單信息表》(附件3)
6.《人才承諾書》(附件4)(獲支持5萬元以上的人才簽署);
?。ㄗⅲ菏啄戟剟钌觐I提供1-6項材料,剩余年度獎勵申領提供第1項材料;其中第1、5、6項提交原件,2-4項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六、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請。用人單位在福田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s://qfzx.szft.gov.cn)注冊、提交申請并上傳相關資料。
?。ǘ╊A審。福田區教育局根據用人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就是否符合申報主體資格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處理的決定。
?。ㄈ┎牧咸峤?。在網上申請并接到預審通過短信通知后,將紙質材料提交至福田區行政服務大廳綜合窗口。
?。ㄋ模徍舜_認。由福田區教育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五)公示。對審核通過的申請項目,在福田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六)撥款。對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對象,按照規定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發放資金。
?。ㄆ撸└L镉⒉耪J定。福田區教育局根據申請人意愿,將符合條件的教師認定為福田英才,并報區人才工作局發放福田英才卡。
七、受理時間及辦結時限
(一)自印發之日起,常年受理。
?。ǘ┳杂行芾砣掌?,原則上20個工作日內辦結。
八、考核監督
?。ㄒ唬┥陥髠€人須書面承諾為福田區教育事業發展貢獻力量,并配合主管部門履行好崗位職責。
(二)采取分年度等額發放方式發放的獎勵,應當在首次申請獎勵后的剩余年度內,按照當年主管部門發布申請人才支持的時限內連續分別申請完畢,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年度獎勵。
(三)嚴格執行年度考核制度,用人單位成立包括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人事、教育教學等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在內的考核委員會,制訂人才考核及評估方案,對本單位套用本指南申領獎勵的人才進行年度考核及評估。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發放下一年度獎勵,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發放剩余年度獎勵,5年內不得申請我區教育系統人才政策支持。
?。ㄋ模┍局改嫌“l前已享受我區福田英才薈支持的,按原支持標準繼續執行,不再套用本指南。
?。ㄎ澹┍局改弦幎ǖ娜瞬女斈曛幌硎芪覅^教育系統一類人才獎勵,同一人同一事項只支持一次。首次申領福田英才薈教育系統人才獎勵后晉級為更高層次人才時,可按照從優原則,按新舊層次差額補齊支持資金(注:僅適用于在首次申領福田英才薈教育系統人才獎勵后取得的人才認定條件)。
(六)人才支持發放后,因個人原因終止服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書面報告區教育局,解除聘任合同后,未發放的人才支持不再發放。
(七)申報單位及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以隱瞞或虛報等弄虛作假形式取得相關證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重復申領我區人才獎勵的,一經發現,取消相應獎勵,視情形給予相關單位通報批評及一定期限內停辦人事業務等處理,相關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我區教育系統人才政策支持。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其他說明
?。ㄒ唬┍局改纤钢С仲Y金為含稅金額,項目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的控制和調整。
(二)本指南由福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根據市、區相關政策調整及實際工作需要,福田區教育局有權對本指南進行修訂。
?。ㄈ┲改嫌行跒樽杂“l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