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優秀青年人才來羅湖就業創業,全面優化人才創新發展生態環境,羅湖區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新引進優秀青年人才補貼、在職人才攻讀博士學位補貼支持。
一、支持事項
(一)新引進優秀青年人才補貼
1-1.對羅湖區新引進入戶35周歲(含)以下境內外知名高校本科及碩士畢業生,按照本科生2萬元/人、碩士研究生3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以下簡稱“入戶補貼”)。
1-2.經羅湖區認定的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入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萬元/人、碩士研究生5萬元/人、本科生3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入戶補貼。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上40周歲(含)以下的向區級申請,35周歲(含)以下的按深圳市有關政策落實。
2.對首次在羅湖區工作的35周歲(含)以下外籍知名高校本科及碩士畢業生,按照本科生2萬元/人、碩士研究生3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以下簡稱“就業補貼”)。
(二)在職人才攻讀博士學位補貼
對在職攻讀知名高校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學科博士學位的中小微企業(在羅湖區注冊、依法在羅湖區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下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科技型企業,以及其他經認定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才和工程技術人才,按照1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以上補貼資金扣繳個人所得稅后一次性發放到申請人金融社保卡銀行賬戶。
二、申請條件
(一)新引進優秀青年人才補貼
1-1.申請入戶補貼需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申請人于2024年10月23日起首次辦理深圳市人才引進業務(包括在職人才引進、應屆畢業生接收和留學回國人員引進)落戶羅湖區,申報補貼時落戶羅湖區時間超過6個月且戶籍仍在羅湖區。
人才引進業務辦理時點以首份引進審批文件簽發時間為準。
(2)畢業院校屬于世界知名高校(內地985高校,符合ARWU、U.S.News、QS、THE四大知名國際大學排名榜單任意一個全球前150名的高校)。需取得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或在國(境)外學習并取得本科或碩士學位。本市中外合作辦學高校和市外高校在本市設立的研究生院和分校區,可以與本部同等對待。
(3)引進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學歷、年齡以首次在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時核準的信息為準。
(4)申請人須與羅湖區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在羅湖區連續正常繳納社保、申報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至申報補貼時仍一直在羅湖區用人單位服務、繳納社保及申報個稅。
1-2.申請羅湖區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入戶補貼需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申請人已被認定為羅湖區青年創新創業人才。
(2)申請人于人才認定之日起首次辦理深圳市人才引進業務(包括在職人才引進、應屆畢業生接收和留學回國人員引進)落戶羅湖區,申報補貼時創業項目落地羅湖區并完成商事主體登記,且戶籍仍在羅湖區。
2.申請就業補貼需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申請人于政策印發之日起首次在羅湖區就業,并在羅湖區第一次繳納社保,至申報補貼時未存在跨區變更工作關系的情況。
(2)畢業院校屬于世界知名高校,范圍按照入戶補貼知名高校范圍執行。
(3)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申請人須屬于外籍。
(5)申請人須與羅湖區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在羅湖區連續正常繳納社保、申報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至申報補貼時仍一直在羅湖區用人單位服務、繳納社保及申報個稅。
(二)在職人才攻讀博士學位補貼
申請在職人才攻讀博士學位補貼需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申請人屬于在職科研人才或工程技術人才,并于政策印發之日起取得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領域在職攻讀博士學位。
2.畢業院校屬于世界知名高校,范圍按照入戶補貼知名高校范圍執行。
3.申請人所在單位屬于羅湖區中小微企業(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下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科技型企業,以及其他經認定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4.申請人須與羅湖區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在羅湖區連續正常繳納社保、申報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至申報補貼時仍一直在羅湖區企業全職工作、繳納社保及申報個稅。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新引進優秀青年人才補貼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請在職人才攻讀博士學位補貼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四、申請方式
(一)責任單位:羅湖區人力資源局。
(二)申請時間:全年開放申請。
(三)受理時間:9、12月集中受理。
(四)辦理時限: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結。
五、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錄羅湖企業服務平臺網站注冊、提交申請并上傳相關材料。
(二)受理。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全且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審核。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信息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審核決定前依法需要聽證、調查、鑒定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四)公示。對審核通過的申請事項,在羅湖政府在線網站(網址:https://www.szlh.gov.cn/)公示5個工作日(不計入前述承諾辦理時限)。
(五)補貼發放。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經核實不成立的,由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按照財政資金的安排順序發放補貼資金(不計入前述承諾辦理時限)。
六、其他說明
(一)本指引所列高校榜單以申報補貼時最新榜單為準。已領取市、區同類型入戶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二)本指引項目受人才引進培養目標調控,支持標準存在調整可能。每年全區補貼總額定量,超出部分納入下一年計劃。
(三)屬羅湖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人員的,不得申報此項補貼。
(四)補貼發放到申請人的金融社保卡賬戶,銀行賬戶須為有效一類銀行卡。
(五)如遇申報等系統升級、維護,或系統比對后需要由后臺人工再次核實資料,或申請人提交資料信息有誤的,補貼發放時間將受到影響。
(六)本項補貼實行誠信承諾制申報,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果出現弄虛作假及其它違規申請行為,由資金發放部門追回本政策支持資金,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請羅湖區“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如申請人所在單位與申請人串通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及其員工5年內不得申請羅湖區“菁英人才”政策支持。
(七)本指引有效期為自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度申請指引另行發布。申請人未在政策有效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八)本指引由羅湖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補貼申請表
2.羅湖區“菁英人才”政策獎勵補貼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