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內容
自然科學基金計劃青年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以獲取自主知識產權和原始創新成果,培養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工作的創新型人才為目標,通過構建分階段、全譜系、資助強度與規模合理的人才資助體系,為深圳基礎科研提供人才支撐。項目分為青年項目A類(原杰出青年基礎研究項目)、青年項目B類(原優秀青年基礎研究項目),青年項目C類(原博士基礎研究啟動項目)3種。
2025年青年項目分別按照數學(A01-A06),物理(A07-A30),化學(B01-B09),材料(E01-E03,E13),醫學(H01-H35),生命科學(C01-C21),信息(F01-07),工程與技術(E04-E12),地球科學(D01-D07),交叉科學(代碼不限)10個學科領域進行申報(相關代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代碼),非本學科項目不得申報該學科領域。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發〔2016〕7號;
(二)《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〇五號;
(三)《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局、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24〕4號;
(四)《深圳市優秀科技創新人才培養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1〕3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一)支持強度及項目期限:青年項目C類研究期限為2年,資助經費最高30萬元,立項項目不超過200個;青年項目B類研究期限為3年,資助經費最高200萬元,立項項目不超過50個;青年項目A類研究期限為5年,資助經費最高400萬元,立項項目不超過25個。研究期限原則上不可調減。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5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支持方式:事前資助。本次青年項目實行經費包干制,申報時簽署承諾書,承諾尊重科研規律,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認真開展科學研究工作;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項目承擔單位相關經費管理辦法待立項后報科技主管部門備案。
四、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或科技部批準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依托企業。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制度和內部風險防控機制等相關制度。申請單位為企業的,自籌資金不低于市財政資金資助企業的金額,并提供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
2、申請人(項目負責人)
(1)青年項目A類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為項目承擔單位全職研究人員,并且承諾在項目執行期內全職在本市工作(每年應當平均不少于9個月在項目申請單位工作);
②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滿42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主持承擔國家級基礎研究類項目或者課題的經歷;
國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含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重點人才計劃獲得者(青年類除外),省市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本市杰青項目資助獲得者以及在站博士后不得申報。
(2)青年項目B類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為項目承擔單位全職研究人員,并且承諾在項目執行期內全職在本市工作(每年應當平均不少于9個月在項目申請單位工作);
②截至2025年1月1日,男性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37周歲(男性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主持承擔省(部)級及以上基礎研究類項目或者課題的經歷;
國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和B類項目(含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重點人才計劃獲得者,省市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本市杰青項目或者優青項目資助獲得者以及在站博士后不得申報。
(3)青年項目C類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為項目承擔單位全職研究人員,并且承諾在項目執行期內全職在本市工作(每年應當平均不少于9個月在項目申請單位工作);屬于在站博士后的,應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工作協議,實際工作期間涵蓋項目執行期;
②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滿32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博士學位未滿3年(2022年1月1日以后獲得博士學位);
③項目負責人具有較好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能獨立承擔研究課題,組織開展研究工作;
國家青年科學基金項目A類和B類項目(含原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重點人才計劃獲得者,省市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本市杰青項目、優青項目或者博士啟動項目資助獲得者,以及本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資助獲得者不得申請。
3、其他
申報交叉科學學科除滿足上述申請條件外,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具備至少兩個不同一級學科的教育背景(包括本科、碩士、博士階段)或者具有開展跨學科交叉科學研究的經歷,且本人在其中發揮過關鍵作用。
②擬開展的研究工作須具有明顯的交叉科學研究特征,具有開展交叉科學研究的必要性。
③項目申請代碼應為2至3個,且至少跨2個不同學科領域且分屬不同研究領域。
備注:國家級項目指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有關基礎研究類項目,?。ú浚┘夗椖恐钙渌麌也浚ㄎ⒏魇〖壙萍夹姓鞴懿块T(包括深圳市科技創新局)有關基礎研究類項目。
(二)限項條件
各申報單位按照以下原則擇優舉薦:
1、青年項目A類每個單位最多舉薦20項,每個學科最多舉薦5項;
2、青年項目B類每個單位最多舉薦30項,每個學科最多舉薦5項;
3、青年項目C類每個單位最多舉薦40項,每個學科最多舉薦5項。
4、截至申報開始之日,每位申請人主持或參與的在研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不超過3個(平臺和載體專項項目、事后補助類、已向窗口提交紙質驗收申請材料的項目、本次舉薦項目除外)。
5、每位申請人當年只能以項目負責人身份申請自然科學基金計劃青年項目A類、B類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中的一項。
6、每位申請人當年只能以項目負責人身份申請自然科學基金計劃青年項目C類項目、面上項目中的一項。
五、申請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原件。
(二)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備案的含有二維驗證碼封面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未能完成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的單位,提交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四)項目負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項目負責人最高學位證書復印件。
(六)項目負責人在深圳全職工作材料:
1、境內人才,須提供“全職勞動合同+社保繳納憑證復印件+銀行工資流水/個稅繳納憑證復印件”;
2、外籍及港澳臺地區人才,須提供“全職勞動合同+出入境記錄+社保繳納憑證復印件+銀行工資流水/個稅繳納憑證復印件”,(社保、納稅截止申報之日起近3個月);
3、在站博士后提供涵蓋項目執行期的工作協議原件(未涵蓋項目執行期的附加提交續簽合同且雙方蓋章的承諾書)。
4、全職勞動合同需在有效期內,不得隱去聘用崗位、合同期限等關鍵信息。如勞動合同臨期或遞交申請書時勞動合同已到期,需提供有效期覆蓋申請資助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截止時間在項目開始實施前的,需在勞動合同截止日期當月補交與申請單位續簽的聘用期覆蓋申請資助期限的勞動合同。未按要求提交或補交具有有效聘期勞動合同的項目將不予受理或不予資助。除長聘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時間不明確的(如合同截止日期顯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止”),需另提供可體現明確合同有效期的支持文件。
(七)項目負責人近五年代表性研究成果、承擔主要項目的立項文件和學術水平的相關材料(論文、專著、專利、高層次人才證書、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其中青年項目B類必須提供主持省部級以上基礎研究項目的立項文件(合同書蓋章或結題文件),青年項目A類必須提供主持國家級基礎研究類項目的立項文件(合同書蓋章或結題文件)。對已被接受尚未正式發表的論文,請附相關雜志的接受函或在線出版的網頁鏈接,投稿階段的論文不要列出。
(八)申請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工作時長承諾書原件,保證資助期內全職在項目承擔單位工作,項目執行期平均每年內在深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不少于9個月。
(九)項目承諾書原件。
(十)須經科技倫理審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倫理審查委員會初始審查批件,或供申請使用的倫理審查意見。
(十一)自籌經費投入承諾書原件。
(十二)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證書有效期應在項目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之前)、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等資質材料復印件。
六、填報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存在被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懲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請驗收名單和超期未退款名單;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驗收不通過名單;
(二)不得委托中介機構申報;
(二) 同一項目不得多頭和重復申報,申請人在以往市級科技計劃或其他機構(如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科技廳等)資助項目基礎上提出的新項目,應在項目可行性報告中明確闡述二者的異同、繼承與發展關系;
(四)涉及科技倫理和科技安全(如臨床、生物、信息、生態等)情形的,申請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五)項目負責人嚴格遵循科學界公認的學術道德和行為規范,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其他違反法律的行為;
(六)申請單位應謹慎填寫項目申報書的人員信息、研發內容、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申請書中內容將作為項目任務書內容生成依據;
(七)申請材料中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效益等指標應當嚴肅、科學,申報指標將作為項目評審、任務書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
(八)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資助,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九)為提高申請填報效率,方便系統提取相關數據,項目負責人應當先加入科研人員庫或專家庫,再填報項目申請書。已入庫人員務必確保在庫信息為最新。
(十)外籍人員入庫,需要本人先到行政大廳實名認證用于登錄廣東省身份統一認證平臺。外籍人員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通過電腦端搜索廣東政務服務網,右上角登錄,賬號密碼方式登錄注冊賬號,進入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賬號注冊入口,填寫個人信息提交注冊后,掃碼進行核驗,或者用手機微信掃碼粵信簽二維碼直接人臉識別創建賬號;持有護照或者國外身份證件的,需要本人攜帶實名核驗材料前往廣東省任意實名核驗窗口,通過窗口核驗升級至5級L3。
(十一)經費實行包干制。申請單位不再編制明細費科目預算,依據負面清單制訂管理制度,負責日常管理。
(十一)醫療衛生機構發起的、應在國家醫學研究登記備案信息系統備案的研究項目,需在項目立項后及時登記備案。
(十二)原則上,項目不得申請提前驗收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項目申請書及表格,申請單位登錄市科技創新局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線填報,原則上使用項目負責人賬號在線填報或下載填報。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二)受理時間: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30日(截至16:00)。
申請單位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按照本指南申請材料的要求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點擊“簽字蓋章頁打印”將打印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并在受理時間內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無需向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材料。項目獲得下達資助后,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并驗原件。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非工作時間可通過郵箱留言咨詢)
業務咨詢郵箱:pszx3@sticmail.sz.gov.cn
系統技術咨詢郵箱:szstisupport@nsccsz.cn
九、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十、辦理程序
指南發布——網上申報——電子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現場核查——項目擬定--征求意見——項目審定--計劃下達——書面材料提交、任務書簽訂——經費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