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創規〔2025〕2 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深圳對全球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的號召力和吸引力,有效實施鯤鵬青年創新創業行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科技創新局
2025年4月18日
深圳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增強深圳對全球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的號召力和吸引力,提升創新創業能級,有效實施鯤鵬青年創新創業行動,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設立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以下簡稱鯤鵬青年項目),支持大學生和青年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鯤鵬青年項目以獎勵資助或事后資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資助資金納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年度預算。
第三條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是鯤鵬青年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編制發布項目申請指南,受理項目申報,審查申報材料,組織項目審計或評審以及項目監督管理等工作,深圳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章 鯤鵬青年項目
第四條鯤鵬青年項目面向全球開展創新創業的青年,采取“先入庫,后支持”的工作機制。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管理鯤鵬青年項目庫,通過定期組織常態化評審對符合條件的入庫鯤鵬青年項目予以資助。鯤鵬青年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
第五條 申請入庫的鯤鵬青年項目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項目負責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女性可放寬至43周歲),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在讀、休學);項目負責人為退役軍人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項目應具有創新性和市場潛力,且符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發展政策導向;
(三)項目團隊成員不少于2人,應具備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第六條鯤鵬青年項目入庫方式包括直接入庫、推薦入庫和邀請入庫,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發布入庫通知,組織線上受理和審核,由項目團隊或承擔單位提交入庫材料。
(一)直接入庫。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近三年獲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的市級創新創業賽事獎項項目或獲各區(含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的區級賽事三等獎及以上獎項項目;
2.近三年獲納入白名單的國家級創新創業賽事獎項項目;
3.近三年獲納入白名單的省(含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機構主承辦的創新創業賽事三等獎(或同等級)及以上獎項項目。
入庫申報項目應當與參賽項目名稱一致,且項目負責人應當是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入庫申報階段需提供申報項目成員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的材料。
(二)推薦入庫。由深圳各市直部門、各區政府、中直省直駐深單位、市屬國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鏈主”企業、創投機構(白名單)、行業協會等單位,以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省、市科技獎主要完成人,科技領域工作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等個人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創新創業類項目入庫。
(三)邀請入庫。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定向邀請白名單內符合深圳產業發展需要的項目入庫。
第七條 推薦入庫和邀請入庫的兩類鯤鵬青年項目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獲得最高不超過5萬元創新創業獎勵資助,用于項目團隊或承擔單位開展創新創業活動,資助規模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年度預算控制。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探索資金支付“綠色通道”,優化支付流程,提升支付速度。鯤鵬青年項目僅可獲得一次創新創業獎勵資助,可疊加享有相應賽事獎金。
第八條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入庫的鯤鵬青年項目予以研發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承擔單位研發投入經費的50%。
申請研發資助的鯤鵬青年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深圳實際經營。
第九條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以下程序對鯤鵬青年項目予以研發資助:
(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定期發布申請指南,入庫的鯤鵬青年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申請指南,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鯤鵬青年項目申請書、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社保清單、科研誠信承諾書和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等材料;
(二)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補充相關材料和補充材料的時限;
(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項目開展專項審計,組織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現場考察,現場考察要點主要包括項目團隊實際情況、項目實際運營情況等方面;
(四)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現場考察的情況,結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年度預算,確定擬資助項目名單及金額;對不予資助的項目,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其理由;
(五)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擬資助項目名單及金額,接受社會監督和意見反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的異議處理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公示無異議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下達資助計劃、撥付資助資金。
第十條 鯤鵬青年項目納入深圳市科技創新種子基金庫。符合本市相關規定的鯤鵬青年項目,可獲得人才優惠、辦公場地支持、科技金融支持等,在市級青年人才匯聚項目中對項目負責人予以重點支持。
各相關部門應積極對接鯤鵬青年項目,對專家評價高、市場前景好的項目,予以場地、政策、資金等持續支持,確保項目成果轉化落地。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鯤鵬青年項目無需簽訂合同,不驗收。項目團隊或承擔單位應當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等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項目團隊或承擔單位若使用虛假材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套取資金,或者違規將創新創業獎勵用于個人購車、旅游等與創新創業無關的消費和違反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使用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撤銷資助資格,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追回全部資助資金及利息,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科研誠信有關政策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誠信管理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辦法所稱“鏈主”企業是指產業鏈主導企業,一般是產業鏈中的龍頭企業,具備技術及品牌優勢,具有行業話語權和產業鏈帶動能力。
本辦法所稱大學生是指大專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碩士生、博士生)。
本辦法所稱白名單是指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用于鯤鵬青年項目入庫管理工作的名單,白名單可動態調整。
本辦法所稱以上、超過、不超過、不少于,包括本數。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附件:深圳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合作賽事及機構名單(第一批)
附件
深圳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合作賽事及機構名單(第一批)
備注:深圳鯤鵬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合作賽事及機構名單依據國家戰略導向、區域發展需求及賽事影響力實行不定期增補與調整?,更新后的完整名單將通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官方網站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