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深圳市關于推動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規〔2024〕3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規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發展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據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有關管理規定等,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實施的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發展扶持計劃(以下簡稱扶持計劃),是實施扶持計劃、制定申報指南和對資助項目實行審核與核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規程所稱超高清視頻顯示產業,是指重點聚焦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TFT-LCD)、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有源矩陣有機發光二極體(AMOLED)、次毫米/微米發光二極管(Mini/Micro-LED)、量子點發光二極管(QLED)、印刷顯示、近眼顯示、激光顯示、超薄化透明顯示、柔性顯示、3D顯示等領域技術、工藝攻關、提升,材料、設備、零部件及產品的研發、制造、應用等環節,超高清視頻顯示內容采集、內容制作、網絡傳輸、平臺服務、標準研制、行業應用等領域技術、工藝攻關、提升,材料、設備、零部件及產品研發、制造與應用的產業。
第四條 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應遵循職責明確、公開透明、程序規范、績效明顯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征求意見、專項核查、社會公示、部門決策、績效評價、加強監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制定和發布扶持計劃的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的申請受理、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征求意見、專項核查、擬定項目扶持計劃、社會公示及申訴處理,下達項目扶持計劃,辦理項目資助資金的撥付手續;配合市財政部門開展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六條 項目單位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按照本規程和申報指南的要求申報項目,提交項目申請書等材料,對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配合工信、財政、審計、統計等部門完成相關監督、檢查、評價、審計和統計等工作。
第七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本規程規定的有關資助項目審核工作環節所涉及的事務性、輔助性及專業化工作。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按約履責,按規定做好相關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 項目類別和資助標準
第八條 上級資金配套項目是指,對項目單位承擔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開展的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重大項目(以下簡稱國家和省級項目),給予配套支持的專項。撥款方式參照國家和省級項目進行。
資助標準及費用范圍為按不超過1∶1的比例對已撥付到位的國家或廣東省資助資金給予配套;國家級、市級資金合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省級、市級資金合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第九條 供應鏈合作項目是指,對超高清視頻顯示終端、面板企業開放供應鏈、打通上下游,與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等企業加強合作、聯合攻關,新增相關供應鏈企業并達成穩定采購合作給予獎勵的項目。
資助方式為事后補助。資助標準為按不超過核定合同金額的20%予以超高清視頻顯示終端、面板企業獎勵,且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第十條 標準終端應用項目是指,對企業應用AVS3、統一多媒體互聯接口等對行業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超高清視聽標準開發、生產、銷售終端產品給予資助的項目。
資助方式為事后補助。資助標準為根據應用標準1項、2項及以上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核定年度銷售額的5‰、1%的補助。同系列標準認定為1項標準,同一項目單位同一類別產品采用同一項標準政策期內只能享受一次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資助的產品類別包括電視終端、機頂盒、攝像機、交互式一體機、計算機顯示器、監視器、投影機、LED顯示大屏、解碼器、播放器等,以及支持超高清視頻顯示的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
第四章 申報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組成。項目單位應當同時符合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
項目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應當符合以下基礎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實際從事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上中下游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
(二)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四)不存在就同一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內容相同的項目向市、區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五)申報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以及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規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手續;
(六)承諾在資金下達文件下發后一年內,項目單位若出現生產經營的重大變動事項,應及時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告,并配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完成績效目標意見整改等相關整改工作;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上級資金配套項目專項申報條件如下:
(一)申請項目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內收到國家或省資助資金下達(以國家和省資金下達文件時間為準);
(二)項目單位應當原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牽頭承擔或者參與承擔國家和省級項目,并且在深圳市擁有開展項目的必要條件;
(三)項目應由牽頭單位聯合深圳市內其他參與單位共同申請;
(四)國家和省級項目財政資助總額不少于500萬元(含500萬元);
(五)國家和省級項目未獲得過本市財政扶持;
(六)配套資金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級項目歸屬的相關資金政策的規定使用;
(七)申報配套資金時,國家和省級項目尚未驗收完成的,項目單位應當在項目驗收前按照國家、省級、市級合同書(或任務書或申報書)相關要求規范使用市級配套資金,并配合主管部門進行中期檢查、項目驗收、資金收回等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供應鏈合作項目專項申報條件如下:
(一)項目單位是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終端、面板研發、生產企業,聯合申報單位是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等研發、生產企業,項目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應當聯合申報;
(二)項目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均在統計部門登記為工業企業;
(三)項目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的合作不涉及關聯交易;
(四)項目實施前,項目單位與聯合申報單位之間未開展過供應鏈采購合作,或近三年累計采購合作金額(只統計項目單位采購聯合申報單位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中的單類別產品金額,不同類別產品不合并統計。不同類別產品是指跨產品,或功能不同,或技術路線不一樣的產品,下同)在100萬元以下;
(五)聯合申報單位的超高清視頻顯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等產品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對產業發展具有帶動和引領作用,并通過了項目單位的測試驗證、實現了量產應用;
(六)項目實施期應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內;
(七)項目實施期內,項目單位采購聯合申報單位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等產品的核定合同金額(只統計單類別產品金額,不同類別產品不合并統計)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
第十四條 標準終端應用項目專項申報條件如下:
(一)申報的產品應用了AVS3、統一多媒體互聯接口等對行業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超高清視聽標準;
(二)申報的產品屬于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終端產品;
(三)申報的產品已實現銷售和交付,且電視、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產品銷售額(不含稅)不低于1億元、其他產品銷售額(不含稅)不低于2000萬元;
(四)項目實施期應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內且不跨自然年度;
(五)不同型號的同一類別產品需合并申報為一個項目;
(六)每類別產品需單獨申報,單家企業同一年度最多申請2個項目;
(七)申報的產品需得到標準發布單位的認證;
(八)項目單位在統計部門登記為工業企業;
(九)項目單位需為產品品牌單位,或為終端產品ODM代工廠;項目單位為終端產品ODM代工廠的,需已獲取品牌方知悉其申報本資助且品牌方自愿放棄本條政策相關權益的書面材料。
第五章 申報材料
第十五條 申報材料由基礎申報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兩部分組成。基礎申報材料如下: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已關聯電子證照的,無需提交);
(三)項目單位近兩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復印件);
(四)深圳信用網(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
(五)項目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在深圳市實際從事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上中下游經營活動,且項目實施地在深圳的相關材料;
(六)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以及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規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手續的相關材料;
(七)項目單位未就同一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內容相同的項目獲得市、區有關部門資助,且在獲得本政策資助后不重復申請或獲得市、區財政資金資助的承諾書;
(八)項目單位關于生產經營重大變動事項及時報告,并配合績效目標意見整改等相關整改的承諾書。
第十六條 上級資金配套項目專項申報材料如下:
(一)國家和省級項目合同書(或任務書或申報書);
(二)國家和省級項目財政資助到賬憑證、資金下達文件;
(三)項目單位場地、人員、設備資產清單等證明其在深圳市擁有開展項目的必要條件的材料;
(四)國家和省級項目未獲得過本市財政扶持說明;
(五)國家和省級項目審計報告、驗收意見等相關驗收材料,未驗收的項目需提供項目放在深圳實施,配合主管部門進行中期檢查、項目驗收、資金收回等相關工作的承諾書。
第十七條 供應鏈合作項目專項申報材料如下:
(一)項目實施報告。報告應當包括合作雙方在統計部門登記的行業代碼、是否屬于工業企業及不涉及關聯交易情況,詳細分析聯合申報單位生產的超高清視頻顯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裝備等產品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對產業發展具有帶動和引領作用,并通過了項目單位的測試驗證、實現了量產應用的說明,項目中雙方合作金額統計及說明等;
(二)聯合申報單位營業執照;
(三)項目實施前雙方供應鏈采購合作說明;
(四)項目采購合同、發票、憑證。
第十八條 標準終端應用項目專項申報材料如下:
(一)項目實施報告。報告應當包括項目單位在統計部門登記的行業代碼、是否屬于工業企業,申報的產品屬于超高清視頻顯示領域終端產品的說明,產品應用AVS3、統一多媒體互聯接口等對行業具有重大創新引領作用的超高清視聽標準情況,產品已實現銷售和交付情況,產品銷售不涉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二)產品規格型號書;
(三)同一類別產品合并申報清單;
(四)標準發布單位認證材料、標準發布單位授權的第三方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五)項目銷售合同、發票、憑證;
(六)產品品牌或終端產品ODM代工有關情況的材料;項目單位為終端產品ODM代工廠的,需提供品牌方知悉其申報本資助且品牌方自愿放棄本條政策相關權益的書面說明。
第六章 項目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 根據本規程第二章的有關規定,項目扶持計劃的組織實施,分組織申請與受理、審核與核準兩大環節。
第二十條 組織申請與受理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按照本規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扶持計劃的申報指南,并在統一信息平臺發布。申報指南應明確資助項目的類別、資助條件、受理時間、審核材料要求和審核程序等內容。項目單位應根據申報指南的要求,在統一信息平臺在線填寫申請書和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二)形式預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本規程和申報指南的相關規定,對項目單位提交的資助項目申請書以及相關審核材料進行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對材料齊全性或內容合規性存在問題的審核材料,應向項目單位一次性告知補齊或修改意見,以及再次提交的時限要求。
(三)窗口受理。申報項目通過在線預審后,項目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通過市民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提交項目申請書等相關紙質材料。
第二十一條 審核與核準的工作程序與內容如下:
(一)形式審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根據本規程第五章規定,對申報材料實行齊全性、有效性與合規性審查。
(二)專家評審。上級資金配套項目無需進行專家評審,供應鏈合作項目、標準終端應用項目需進行專家評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進行評審,依據項目專家評審評分表,出具專家評審報告。專家評審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采取書面材料集中評審或書面材料集中評審加答辯或現場評審的方式。
(三)專項審計。上級資金配套項目采納國家和省級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無需進行專項審計;供應鏈合作項目、標準終端應用項目需進行專項審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經政府采購中標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據審計相關規定對資助項目的類別、建設內容、實際合作金額、實際銷售金額等客觀、量化資助條件與指標數據的合規性情況,實行專項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四)征求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通過前期審核程序的項目,就項目單位及擬資助項目是否存在重復申請資助、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情況,征求市各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五)專項核查(如需要)。根據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要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申報材料、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征求意見等情況,對可能有疑議的項目以現場考察、專題會議等方式予以專項核查。
(六)擬定扶持計劃。對通過上述審核程序的申報項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資助標準、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安排等,擬定扶持計劃。扶持計劃包括擬資助項目名單和擬資助金額。
(七)社會公示。對擬定的當年度項目扶持計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擬定的扶持計劃,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包括項目單位、資助項目名稱和擬資助金額。公示期間,企業或個人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書面提出異議、投訴或舉報,并提供證據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政策扶持項目異議、投訴及舉報處置有關管理辦法處理。
(八)下達項目扶持計劃與撥付資金。在公示期內無異議、投訴及舉報,或異議、投訴及舉報不成立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扶持計劃,按有關規定辦理資助項目資助資金的撥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受資助單位在專項資金撥付前出現不符合申報條件、經營異常、破產等情況,或無正當理由不在指定期限內提交撥付憑證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可以取消或暫不撥付資金。
第七章 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 上級資金配套項目的項目單位應當在國家和省級項目出具驗收結論半年內,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抄報驗收意見。驗收意見抄報前,項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級項目歸屬的相關資金政策規定,至少每年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送一次國家和省級項目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四條 上級資金配套項目,國家和省級項目驗收通過的,存在上級資助資金核減、結余資金收回等情形的,項目單位應當將退回的上級資助資金情況告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如市級配套資金已全部撥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級收回資金比例確定市級配套資金退回額度,由項目單位予以退回;如市級配套資金未全部撥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級收回資金比例確定不再撥付的市級配套資金額度,未撥付資金減去不再撥付資金的剩余資金繼續予以撥付,未撥付資金不足以減去不再撥付資金的,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予以退回。
國家和省級項目驗收不通過、終止或者結題,項目單位未申請配套項目撤銷的,如市級配套資金已全部撥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級收回資金比例確定市級配套資金退回額度,由項目單位予以退回;如市級配套資金未全部撥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程序停止后續撥款,并按照上級收回資金比例確定市級配套資金退回額度,未撥付資金不足以減去退回額度的,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予以退回。國家和省級項目撤銷的,退回全部配套資金及其孳息。
項目單位應當按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要求將配套資金及孳息退回市財政部門,辦理完退款手續后,將相關退款憑證反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八章 績效評價與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管理辦法以及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有關管理規定,對不同類別的資助項目提出量化績效目標,及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扶持計劃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項目扶持計劃的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項目扶持計劃后續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以及相關政策措施調整完善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六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嚴格按照本規程明確的資助項目類別、資助標準、申報條件以及申報材料等規定,制定項目扶持計劃年度申報指南,并按本規程明確規定的原則和程序組織實施項目審核工作。
第二十七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現已資助的項目不符合本規程所列各有關規定,或項目單位以不正當方式取得項目扶持計劃資助資金的,或因項目單位違約行為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撤銷資助項目,項目單位應退回已取得的全額資助資金及孳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市財政國庫系統對賬。
第二十八條 項目單位、第三方機構在組織項目扶持計劃申請受理與審查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串通作弊、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非法騙取或侵占專項資金,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相應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管理活動中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職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程各項目扶持計劃根據當年度重點工作需要選擇性實施,具體資助比例和資助額度根據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符合資助條件的資助項目數量情況確定。
第三十條 本規程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規程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