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海內外優秀高層次醫學團隊來光明區發展,全面提升我區衛生健康服務水平,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管理辦法的通知》(深衛健規〔2019〕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光明區實際情況,深圳市光明區衛生健康局組織編制了《光明區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出臺背景
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項目,是2014年深圳市在全市實施以引進和培育名醫(名科)、名醫院、名診所為重點的“醫療衛生三名工程”項目。2014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實施《關于印發“醫療衛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為專家學者和名醫團隊在深圳的臨床研究、人才培養、科研成果產業化提供全方位系統化的政策支持。
2015年10月,原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委聯合印發《深圳市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管理辦法》(深衛計發〔2015〕73號),作為“三名工程”首個配套落實措施,通過依托醫療衛生單位引進專家團隊定期來深開展工作、開設專家門診、指導疑難手術及會診、病例討論、聯合開展人才培養、科研合作和謀劃學科發展規劃以及召開高水平醫學學術會議等,全面提升深圳經濟特區醫療衛生質量,打造國際醫療中心,使全市居民在本市就能享受到國際、國內知名專家的醫療服務。同時,各單位進一步明晰了學科發展主攻方向、重點發展領域,有力推動了依托單位和學科的臨床、科研、人才培養和學術能力提升。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推動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醫政發〔2023〕22號)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為核心目標,堅持守正創新和目標導向,推動醫療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臨床專科建設發展新格局,更好服務于醫院高質量發展和健康中國戰略,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為全面提升轄區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推動醫院形成“院有品牌、科有特色、技有專長”的發展新格局,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學城,制定《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制定依據
《管理辦法》起草主要以《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推動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醫政發〔2023〕22號)、《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廣東省臨床專科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粵衛醫函〔2022〕39號)、《深圳市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管理辦法》(深衛健規〔2019〕7號)等上位政策文件為依據,同時深入調研、學習市級和其他各區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形成《管理辦法》。
三、目標任務
(一)優化學科發展布局
通過引進國內外先進專家團隊,可補齊學科短板,完善亞專科建設,構建系統連續、功能互補的臨床學科群,形成覆蓋本轄區疾病譜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的學科診療服務網。
(二)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依托引進團隊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加強臨床診療技術創新,打造區域特色診療技術,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家門口”名醫診療服務。
(三)提升學科綜合影響力
發揮引進專家的“名醫”帶動效應,樹立學科服務品牌,提高學科影響力,擴大診療輻射范圍。通過聯合召開學術會議、新技術新項目推廣培訓等,提高依托科室學科帶頭人學術地位。
(四)培養學科后備人才
建立帶教制度,派出醫護人員到輸出單位進修學習,培養臨床骨干,加強人才梯隊建設,有效解決學科人才梯隊結構不合理問題。
(五)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搭建科技創新合作平臺,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能與引進團隊共同申報國家級、省級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展多中心臨床研究項目等,提升醫學科技創新能力和先進技術攻關能力。
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有七章三十九條,包括總則、團隊要求、團隊引進、團隊管理、經費保障、績效評價、附則七個章節,主要明確實施目的、工作原則、引入標準,規范項目申報、評審、立項、考核及周期驗收等管理流程。
(一)總則
總則共3個條款,主要明確項目實施目的及工作原則。
(二)團隊要求
團隊要求共5個條款,主要規范醫學團隊和學科帶頭人的引入標準、分類條件、成員架構。根據團隊學科帶頭人及團隊專科排名情況,將引進團隊分為A、B、C三類。
(三)團隊引進
團隊引進共7個條款,主要明確項目申報、評審、立項流程。由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需求導向、整體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實施的原則,發布申報指南,明確高層次醫學團隊引進方向和范圍。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與擬引進的團隊學科帶頭人商洽并簽訂合作意向書,向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初審后,邀請專家開展復審答辯,確定預立項項目,簽訂《項目任務書》后予以正式立項。
(四)團隊管理
團隊管理共3個條款,主要明確學科建設合作基礎設施及基本要求。團隊合作實行合同制管理,合作周期5年,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設任務等事項。要求依托單位明確負責團隊合作項目的分管領導和職能管理部門,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團隊合作項目的各項具體工作,并為團隊提供基礎支撐和保障平臺、配套工作條件,合理確定引進人才的薪酬待遇,建立團隊建設績效管理制度、分配激勵機制、獎懲制度。
(五)經費保障
經費保障共13個條款,主要明確團隊補助、技術支持費、獎勵經費標準,規范項目專項經費管理。團隊專項經費包括對依托單位的團隊補助、輸出單位的技術支持費、獎勵經費,由區財政部門支持保障,納入依托單位年度部門預算管理。其中,團隊補助按照引進團隊A至C類,分別按1500萬元、1000萬元、800萬元的經費標準予以支持。技術支持費按照引進團隊A至C類,分別按300萬元、125萬元、50萬元的經費標準,由依托單位支付給輸出單位。對合作周期內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輸出單位、依托單位獎勵經費,每個合作項目獎勵經費累計總額最高400萬元。
(六)績效評價
績效評價共4個條款,主要規范年度評價、周期驗收流程及結果應用。由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成立專項管理小組,制定高層次醫學團隊經費使用與績效考核制度,對團隊經費使用予以事前審定、團隊的工作績效開展年度評價和期滿驗收。其中,年度評價不合格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責令依托單位限期改正,并暫停下一年度團隊補助,整改并再次評價合格后,方可繼續編報,使用團隊補助。連續兩年或累計兩年年度評價不合格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終止項目,并停止資助剩余團隊專項經費。
(七)附則
附則共4個條款,主要明確不重復資助、就高享受區級差額補助,約定政策時限等。
五、常見問題解答
(一)引進高層次醫學團隊的范圍包括哪些?
答:包括在國內居于領先水平,能指導和帶領我區相應學科提升臨床技術水平和學科整體綜合實力,為光明區提供高質量醫療技術服務的醫學團隊。其中,團隊學科帶頭人需符合深圳市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光明區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B類及以上認定標準,團隊專科排名需符合全國前十位水平。
(二)項目申報單位包括哪些?
答:項目申報單位包括光明區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如:光明區人民醫院、光明區婦幼保健院、光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且建設單位引進團隊相關科室的專科基礎良好,具備保障團隊順利開展工作的必要設施、設備和人員。
(三)如何申報,申報流程包括哪些?
答:由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布申報指南,明確高層次醫學團隊引進方向和范圍。區屬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與擬引進的團隊學科帶頭人商洽并簽訂合作意向書后,向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經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初審后,邀請專家開展復審答辯,確定預立項項目,簽訂《項目任務書》,細化建設任務,合格通過的予以正式立項。
(四)經費保障范圍包括哪些?
答:項目經費保障包括對依托單位的團隊補助、輸出單位的技術支持費、獎勵經費。其中,團隊補助按照引進團隊A至C類,分別按1500萬元、1000萬元、800萬元的經費標準予以支持。技術支持費按照引進團隊A至C類,分別按最高300萬元、125萬元、50萬元的經費標準,由依托單位支付給輸出單位。對合作周期內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輸出單位、依托單位獎勵經費,每個合作項目獎勵經費累計總額最高400萬元。
(五)項目建設考核內容包括哪些?
答:項目建設考核包括年度評價和周期驗收評價。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科建設、科研合作、人才培養等任務的落實情況,以及團隊學科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成效等。
六、解讀部門與解讀人
(一)解讀部門:深圳市光明區衛生健康局;
(二)解讀人: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