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園區、企業:
我局擬組織開展龍華區智慧園區認定工作,歡迎符合認定標準的園區進行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園區認定基本條件
申請認定的園區,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園區管理運營機構應為注冊登記、實際經營地、稅務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若企業有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其統計關系應在龍華區;
(二)申報主體產業定位明確,符合我區產業布局規劃的園區;
(三)具備良好的智慧園區建設(升級)基礎,圍繞智慧園區信息基礎設施、整體運營管理、功能服務配套、產業帶動示范等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清晰的目標定位;
(四)園區占地面積不小于兩萬平方米或建筑面積不小于三萬平方米;
(五)園區不存在五年內被拆除情況。
二、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下列材料:
(一)《智慧園區申報書》
(二)園區管理運營機構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三)園區用地平面圖、自有物業房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其他證明材料)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四)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和目標定位;
(五)園區信息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及投資概算說明;
(六)園區已入駐企業清單;
(七)《業主書面同意書》,僅租用業主的物業或被業主授權管理運營的需提供;
(八)園區不存在五年內被拆除情況承諾書。
(九)符合《龍華區智慧園區評定標準》中得分項的證明材料。
三、項目資助說明
(一)鼓勵園區建設運營單位按照《龍華區智慧園區評定標準》實施智慧園區改造建設,通過5G、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先進管理模式,實現園區基礎設施信息化、運營管理高效化、功能服務便利化,賦能園區產業發展。對評定為區級優秀智慧園區、示范智慧園區的,分別給予15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資助。
(二)申報智慧園區,當具備《龍華區智慧園區評定標準》中內容,對總評分為90分或以上的園區評定為示范智慧園區,對總評分80分至90分以下的園區評定為優秀智慧園區,對總評分為80分以下的園區不予認定智慧園區。
四、政策依據
《龍華區工業園區提質增效三年實施方案》《龍華區智慧園區認定管理辦法》
五、申報時限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個自然日。
六、受理流程和審核程序
(一)受理流程
1.線上申報。申報園區登錄“深圳(龍華)數字賦能公共服務平臺”網站(https://szfuneng.sssze.cn/)注冊、登記、填寫相關信息,按第二點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申報。
2.材料提交。線上申報審核通過的園區按第二點要求提供申請材料,按照順序匯編成冊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遞交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615辦公室(聯系人:黃光全,聯系電話:0755-23332176,15802077618)。
注:以上材料原則上要求提供A4紙規格中文書寫文件,各部分之間應有明顯分割標識,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并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相關附件存復印件驗原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二)審核程序
1.材料審核。對申報園區的材料,按照《龍華區智慧園區認定管理辦法》《龍華區智慧園區評定標準》,組織專家審核并進行初步打分。
2.現場審核。組織專家對材料評審得分排名前10的園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申報材料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
3.認定程序。經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材料審核、現場審核后,將通過審定的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核查并答復。
特此通知。
附件:1.龍華區工業園區提質增效三年實施方案
2.龍華區智慧園區認定管理辦法
3.龍華區智慧園區評定標準(含申報材料說明)
4.智慧園區申報書
5.園區入駐企業情況表
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