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3〕15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4〕1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光科創規〔2024〕2號)。
二、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一)支持標準: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區級孵化器,按等級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資助。對已享受區政府專項支持的項目,不再給予區級孵化器認定資助。(二)支持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屬核準類項目,資助金額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依規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國家、省、市級孵化器認定資助,需通過由國家、省、市級主管部門開展的孵化器認定評審且公示期間無任何異議。
(五)申報區級孵化器認定資助,需通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開展的孵化器認定評審且公示期間無任何異議。
(六)符合有關產業政策文件及申報通知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企業信用報告(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四)區級及以上孵化器認定證明(線上發布的正式認定通知或文件等)。
(五)區科技創新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電子材料:申報單位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線填報第一項材料,并將其余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叁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五、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線上申報時間: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線上申報時間將于9月23日18:00截止。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務平臺5樓562室。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機關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七、辦理流程發布申報指南——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初步審核——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項目復核——編制擬資助計劃并根據資助金額提請分級審定——社會公示——下達項目資金計劃——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