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一)《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23〕15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規〔2024〕1號)。
(三)《深圳市光明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光科創規〔2024〕2號)。
二、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一)支持標準:對規上高成長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增速達到20%、50%、100%的,按年度營業收入的0.5%、1%、2%分級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資助。
年度營業收入以年度財務狀況表(F203表)中1-11月營業收入(錯月指標)為準。
(二)支持方式及數量:事后資助。屬核準類項目。資助金額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依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手續和稅務登記手續,在光明區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規范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
(三)守法守信規范經營,不存在違反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相關規定的情形。
(四)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五)申報單位為2023年度在光明區“四上”企業名錄庫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申請資助時已持續納統不少于一年。
四、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含有防偽標識封面)。
(四)上年度財務狀況表(F203表)。
(五)信用信息資料(深圳信用網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報告)。
(六)承諾書(附件)。
(七)其他必要的申請材料。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線填報,第2至7項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每一頁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五、申報時間和地點
(一)網絡申報時間: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
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務平臺5樓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創新促進科558室。
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