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政府涉企數據管理的通知》(深辦〔2014〕92號)要求,凡在我委科技業務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尤其是企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營業額)、商品銷售額、應交增值稅和從業總人數等生產經營指標,均需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保持一致,超出正常誤差者,不能獲得科技項目資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