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 〔2015〕2號)、《深圳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深府辦函〔2015〕6號),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委聯合制定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 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審定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財政委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