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強對深圳市會展業財政資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于發展深圳會 展業的意見》(深府〔2004〕66號)、《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辦展環境促進我市會展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市經貿信息委、市財政委聯合制定 了《深圳市會展業財政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經市政府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會展業財政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