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計生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社會辦各醫院,委直屬各單位:
現將《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申報2015年度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的通知》(粵衛辦函〔2014〕589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申報基本條件及要求見《通知》。
(二)根據我市科研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申報:
1.項目單位:2011年及之前立項的市科技計劃項目累計結題率不足80%的單位不得申報。
2.項目主要負責人(前三位):2011年及之前立項的,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和市科技計劃項目未按有關管理規定結題者(包括申請延期、中止未獲批準者)不得申報。
3.近3年內科研項目申請單位及(或)衛生技術人員,在科研課題申報、實施、結題、科技成果申報、學術論文發 表等科研工作中不按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弄虛作假、套取或挪用科研經費、侵犯知識產權、違反醫學倫理道德等,屬于申請單位責任的,暫停該單位申報資格3年; 屬于衛生技術人員責任的,暫停當事人申報資格3年。
(三)限額申報:每個單位申報的項目不得超過6項,請各單位擇優推薦,確保申報質量。我委向省衛生計生委推薦限額為60項。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一)單位申報:請各單位組織填寫《廣東省醫學科學技術研究基金申請書》,登陸我委“深圳市衛生計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
申報時間:自本文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3日18:00時。
(二)網上初審:各區(新區)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對各所管轄單位的申報項目進行網上初審;市屬各單位及社會辦醫院負責對本單位的申報項目進行網上初審。初審不通過或未經初審的項目不納入我市審核篩選的對象。
初審時間:各區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及各單位須于2015年1月15日18時前完成網上審核。
(三)組織遴選:我委將對各單位推薦申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審核,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遴選。
(四)向省衛生計生委提交申報材料:經專家評審遴選后,我委將于2015年1月23日前通知通過遴選的項目承 擔單位登陸“廣東省醫學科研基金項目管理系統”向省衛生計生委提交申報材料,省衛生計生委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30日17時。具體要求見《通 知》,書面材料的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依時提交,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項目申報人3年內申報各級科研項目的資格。
(二)申報具體事宜請登陸“深圳市衛生計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統”查看。我委委托市醫學信息中心受理申報材料,申 報過程中如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市醫學信息中心聯系(地址:羅湖區人民北路2202號,后勤樓401室,聯系人:甘慧清)。涉及申報政策咨詢或投訴請聯系我委人事處。
市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