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領域
按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明確的標準,對疫情防控裝備生產企業生產并實際銷售交付的口罩機、防護服貼條機、負壓救護車和關鍵零部件,根據企業參與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調度任務的不同,按照統一基準價予以差別化獎勵。
二、設定依據
《深圳市關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和裝備生產企業擴大生產的實施細則》。
三、獎勵范圍、數量、額度和標準
(一)獎勵范圍。
1.參與各級政府調度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及關鍵零部件產品。
2.承擔各級政府調度任務的企業,在完成調度任務之外,交付給省內企業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產品。
3.疫情防控裝備備用調度企業交付給省內企業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產品。
(二)獎勵數量、額度。
有數量和額度限制,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三)獎勵方式。
事后獎勵。對疫情防控裝備生產企業生產并實際銷售交付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和關鍵零部件,根據企業參與各級政府調度任務的不同,按照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防疫裝備產品獎勵基準價,給予產品銷售相應比例的獎勵。
(四)獎勵標準。
1.對承擔各級政府調度任務的企業,2月7日至2月20日交付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及關鍵零部件等調度產品,按產品獎勵基準價(按照省廳有關規定核定基準價,下同)不超過50%的比例予以獎勵;2月21日至4月20日交付的調度產品,按產品獎勵基準價不超過40%的比例予以獎勵。
2.對承擔過各級政府調度任務的企業,在完成調度任務之外,交付給省內企業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2月7日至2月20日交付的,按產品獎勵基準價不超過30%的比例予以獎勵;2月21日至4月20日交付的,按產品獎勵基準價不超過20%的比例予以獎勵。
3.對疫情防控裝備備用調度企業(即此前未參加政府調度,愿意承諾后期服從政府調度的企業,下同),交付給省內企業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2月7日至2月20日交付的,按產品獎勵基準價不超過10%的比例予以獎勵;2月21日至4月20日交付的,按產品獎勵基準價不超過5%的比例予以獎勵。
對承擔各級政府調度任務的企業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備用調度企業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申報單位應將生產的合格可使用的口罩機、貼條機、負壓救護車和關鍵零部件產品于2020年2月7日至4月20日內交付至銷售對象,交付時間以產品出廠交付時間為準。
(三)口罩機、貼條機須銷售給具有防疫物資生產資質(如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醫用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醫用一次性防護服等疫情應急產品生產備案憑證,以項目申報時點為準)且實際生產相關防疫物資的用戶,負壓救護車須銷售給醫院、疾控中心等醫療機構。
(四)申報單位須直接將裝備產品銷售給符合上述條件的用戶。企業通過第三方轉賣防疫裝備,或銷售給不具備防疫物資生產資質(或具備防疫物資生產資質但實際未生產防疫物資)的用戶,不予獎勵。
(五)用戶須是國內企業(含香港、澳門、臺灣)。銷售出國的裝備不予獎勵。
(六)拒絕服從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調度要求的企業,不予獎勵。
五、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疫情防控裝備生產企業銷售獎勵項目申請書》(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電子證照獲取,無需提供);
(三)設備及關鍵零部件銷售合同復印件;(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四)設備及關鍵零部件出貨、交付、發票等憑證復印件;(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五)產品調度憑證復印件(承擔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調度任務的文件等,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六)口罩機、防護服貼條機的銷售對象具備防疫物資生產資質的憑證復印件;(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七)銷售對象關于產品質量的認可意見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八)企業服從政府調度的承諾書原件。(此前未參加政府調度的企業提供,需在系統中上傳掃描件)
.......
六、申請表格
登錄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系統wb.gxj.sz.gov.cn(選擇“新興產業扶持計劃”)在線填報。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0年5月1日9時至5月15日18時(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0年5月6日至5月25日(工作時間);(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 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3.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八、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辦理流程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上預受理――申報單位提交紙質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初審――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擬資助金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社會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資金計劃――申報單位提交資金撥付資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