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分項資金操作規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動南山區節能減排事業發展,建設低碳生態示范城區,根據《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及《南山區節能減排分項資金實施細則》,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的分項資金管理單位為南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資金來源為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分項,受當年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限制,資金管理遵循統籌安排,突出重點的原則。
第三條 本規程涉及的資助金額的單位均為人民幣。
第二章 申請條件及申請材料
第四條 節能減排分項資金申報時要求項目已完成,屬事后支持,全部采取核準制。采取“統一受理、分別初審、統一上會、統一撥付”的管理模式。
第五條 節能減排分項資金支持需由企業直接申請,通過“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并按要求遞交有關材料。
第六條 企業申請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資金申請書,可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下載并填寫《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分項資金)申請書》;
(二)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申報單位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電子版原件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上一年度公司財務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除以上資料,按照不同的申報類別,申報單位還應提交以下資料:
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項目驗收材料、已投入(支付)資金的發票和付款情況(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年節能量(折算成電費,用能單位提供)、甲乙雙方分享節能收益的資料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和節能低碳改造項目:合同、項目驗收材料、該項目的專項審計報告,有關部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認定或出具的該項目節能或減排量相關材料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獲得國家、省、市級新能源、節能減排或循環經濟資助的項目配套:該項目獲得國家、省、市級新能源、節能減排或循環經濟資助(限直接資助類項目)的文件、資助收款憑證、項目驗收資料(電機能效提升項目不需提供驗收資料)、體現項目總投資的政府部門文件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
4.節能減排貸款貼息支持:項目獲得銀行貸款的資料(貸款合同)、36個月以內已支付貸款利息的資料(支付利息清單證明:銀行打印加蓋業務公章、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 行業組織費用支持:開展該事項的影像、文字材料;參加該活動的企業簽到資料,要求參加該活動的企業不低于60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6.能源管理費用支持:開展該項工作的證明材料(合同、成果)、同時提供已支付費用的發票及付款憑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7、專項獎勵
(1)碳配額盈余企業:當年碳交易主管部門發布的證明有配額盈余的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
(2)循環經濟(或低碳)示范:由政府部門組織評定并取得相應稱號的循環經濟(或低碳)示范園區、示范樓宇、示范商場、示范項目的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
(3)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經主管部門審核通過驗收的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
(4)其它類:我區及上級政府評定的其他節能減排類榮譽或稱號的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
專項獎勵類項目為“資助金額不超過其形成地方財力貢獻”除外項目。
(六)承諾函[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法人簽字、日期及公章)彩色掃描上傳; 紙質材料要求: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本規程的分項資金監督管理按照《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本規程由南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