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市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應用推廣體系扶持計劃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項目申請指南
一、資助的項目類別
支持軟件企業開發符合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軟件產品或服務,并實現首版次軟件銷售的項目。首版次軟件是指企業自主開發,符合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領域范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先進性和創新性,包括填補國內市場空白、打破國外市場壟斷;功能或性能在現有同類軟件中具有明顯技術領先優勢、主要技術指標參數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運行安全可靠;已實現首次商業化應用,具有可預見的廣泛應用價值或在某一重要領域具有關鍵支撐作用的軟件產品或服務。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動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2〕5號);
(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的通知》(深工信規〔2023〕9號)。
三、資助的方式和標準以及費用范圍
(一)資助的方式和標準:
對軟件企業的項目資助標準為按照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首次銷售合同及其一年內所有銷售合同審定銷售額(實際到賬額)的30%,給予軟件開發商最高1000萬元資助;
(二)資助的費用范圍:
對軟件企業的項目資助費用范圍是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首次銷售合同及一年內所有銷售合同銷售額;
(實際資助的額度,受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四、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限一個扶持計劃多個項目參考,一個項目的不分)。
基礎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在深圳市內實際從事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四)申報單位提交的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或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
(五)不存在就同一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內容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六)資助項目不屬于政府投資建設或購買服務的項目;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申報單位為軟件企業,主要從事軟件產品開發或信息技術服務,申報前已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主要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務,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且軟件業務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統軟件)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不低于30%;(2)主要從事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信息安全、工業互聯網平臺服務或數據服務,且上年度主營業務年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專項條件:
(一)申報產品符合《深圳市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指導目錄》方向;
(二)申報產品已取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須為項目申報指南發布前兩個自然年度內(軟著蓋章落款時間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權利取得方式需為原始取得。如果屬于共有,申請單位應為第一權利人,且須提供共有權利人同意申請的佐證材料;
(三)首版次軟件產品主要功能或特性具有較高的創新性,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處于行業先進水平,須為首次進入市場階段,具有核心知識產權、較高的應用推廣價值;
(四)申報產品已實現銷售并完成交付,銷售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五、項目的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基礎申報材料和專項申報材料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原件(申報系統在線填報,預審通過后打印);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已關聯電子證照,免提交);
(三)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2024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2023-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五)深圳信用網(http://www.szcredit.org.cn)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
(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的佐證材料(2024年年報或2025年季度報);
專項申報材料:
(一)首版次軟件(取得軟著后)首次銷售合同及一年內所有銷售合同復印件(驗原件)、貨款到賬憑證和銷售發票復印件等(請提供所有銷售合同復印件,并按時間先后順序編制銷售合同及到賬憑證清單,包括銷售合同編號、產品名稱、客戶名稱、發票號、開票時間、金額等基本信息),如銷售合同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
(二)項目立項文件、實施方案和總結(驗收)報告原件。
(三)項目實施取得的核心技術成果佐證材料、專利或知識產權證書、檢測報告等復印件,其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項目須提供自測試報告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測試認證報告。
(四)首版次軟件為嵌入式軟件的,要求銷售合同、增值稅發票應能體現該嵌入式軟件的價值。
(五)項目評審關注的其他材料:項目所需的人員、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的資料(如項目組成員學歷、專業、職務、承擔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繳納證明等);項目單位擁有的資質認定、榮譽等情況及佐證材料復印件(國家級、省部級及市級有關證書復印件);項目單位承擔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情況。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一份,A4紙(特殊規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在申請書側面打印申報單位名稱。
六、項目的申報登錄路徑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應用推廣體系扶持計劃”——選擇“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項目”事項辦理申請。
七、項目申請受理機關與時間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7月2日至8月4日18時,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配套申報材料,并經過材料齊全性和內容合規性的形式預審。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7月2日至8月7日18時(工作時間),到市民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項目申請的紙質材料。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三路1號市民中心B區一樓政務服務中心西廳綜合受理窗口號窗口
(三)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八、資助核準機關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核準流程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上預審--申報單位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項目形式審查——材料初審——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現場核查(抽查)、查重等環節——擬定扶持計劃--社會公示--下達項目扶持計劃--申報單位提交撥付資金資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金。
附件2首版次軟件項目扶持計劃項目實施方案及總結報告
項目名稱:
軟件產品名稱:
申請單位:
項目負責人:辦公固話:
移動電話:電子郵箱: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
項目實施方案及總結報告參考提綱
實施方案及總結報告為Word格式(可插入圖片或公式),由標準封面和具體內容組成。報告各頁面邊距要求設置為上下邊距2.5厘米、左右邊距2.5厘米,行間距、字間距、字體大小可參考本提綱。具體內容要求翔實清晰、層次分明、重點突出,并按以下提綱撰寫。
一、項目單位簡介
重點描述申報單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企業規模,擁有的榮譽、品牌,承擔的國家、省市級重點項目,研發投入力度(以上請提供佐證材料)。
二、項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闡述企業在申報項目產品相關領域的研發基礎、研發成果。
結合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和市場應用,簡要闡述首版次軟件產品創新點、解決的技術難點或市場空白,示范應用情況(包括典型應用案例、市場占有率、預計市場空間等),與實體經濟融合情況,對產業關聯度和市場進行分析等。
三、項目的技術情況
(一)首版次軟件產品技術成果來源及知識產權情況(同時列明企業此前已取得的所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二)首版次軟件產品所采取的技術路線、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情況;產品整體功能、性能、模塊結構、運行流程介紹。
(三)產品在相關領域的首創性和先進性說明、主要技術創新點、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是否屬于底層核心技術或行業通用技術,或是對軟件開發具有支撐作用;產品實現的相關技術創新對行業技術進步的作用和意義等(可附性能測試報告、典型應用案例等材料予以佐證)。
(四)產品與國內外現有競爭產品在主要技術指標、市場應用等方面的比較分析,在國內外同行業中所處的地位和水平。
(五)其他(比如軟件產品是否模塊化、應用模式的可擴展性、后續性能提升的可行性等)。
四、項目示范應用總結
(一)產品所面向的行業和主要客戶,在示范應用過程中解決的突出問題;產品的市場應用、商業運營模式;
(二)企業在推進產品應用方面已經開展的主要工作,包括項目管理流程和制度,研發團隊成員簡介(列清單,包括團隊負責人簡要介紹,團隊成員簡介及負責的工作任務)、研發投入介紹(列清單、附主要憑證,包括總投入及結構明細,如人員研發投入,服務器、云服務等租賃采購合同等);項目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銷售額、納稅額等,須附憑證材料);
(三)后續提升產品性能、推動產品市場應用方面的資金投入及籌措等。
(四)產品的示范應用對上下游配套發展的帶動作用預測分析、項目對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實際帶動情況,對其他行業的賦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