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文化產業園區及企業:
根據《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深寶發[2016]8號)及其配套操作規程,現就開展2017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創作資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創作資助;
2、項目內容屬于原創的影視、動漫、舞臺演出劇、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文化裝備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領域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可查閱《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創作資助操作規程》(附件1),依其規定申報。
三、申報方式
申報單位按照操作規程要求填寫申請書(詳見附件2),于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文體旅游局產業科(寶安體育中心西區310),
(一)政策依據
《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的實施方案》:對我區原創的影視、動漫、舞臺演出劇、出版物 、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文化裝備設備等項目 ,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研發創作補貼或播出、上映、演出、出版獎勵。
(二)資助對象
本項目的資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對象為:在寶安區(不含光明新區、龍華新區,下同)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2、項目內容屬于原創的影視、動漫、舞臺演出劇、出版物 、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文化裝備設備等;
3、項目自主創新,且擁有原創知識產權;
4、項目已于當年度或上兩年度完成;或項目在實施期內,且已發生的實際投資額占計劃投資額的50%以上。
(三)資助標準和范圍
1、每個項目給予項目實際研發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同一申請單位在同一年度申報項目不超過3個。
2、原創研發項目資助范圍:企業實施項目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品牌宣傳廣告費用、研發及市場開拓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以及其他與項目研發和市場化推廣有關的費用。
四、注意事項
1、申報項目資助范圍僅限于:企業實施項目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品牌宣傳廣告費用、研發及市場開拓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以及其他與項目研發和市場化推廣有關的費用,請申報單位嚴格按資助范圍提供相關費用開支的發票、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單據(參照附件3填寫費用開支匯總表)。
2、我局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財務票據審查處理原則》(附件4)開展申報項目的費用審計工作,在費用審計環節核減無關費用超過20%的項目,審核結果為不合格。
附件:
1.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創作資助操作規程
2.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創作資助申請書
3.原創文化創意項目費用匯總表
4.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財務票據審查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