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文化產業創新發展,落實我市文化產業相關政策,根據工作安排,定于近期開展深圳市委宣傳部文化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受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本地實際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未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圍的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和研究機構。
(二)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主營業務應屬于文化產業范圍,經營管理狀況良好。
(三)申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清單及國家和我市相關部門聯合懲戒備忘錄清單。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四)申報單位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規范。
(五)申報單位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六)申報單位提交的文化產業增加值、營業收入、納稅金額等經營指標數據應真實可靠。
(七)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八)申報單位應當自行辦理項目申報。
(九)符合宣傳文化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要求和條件。
(十)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扶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視申報情況進行統一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三、申報類別
本次項目申報共包括:(1)文化產業活動資助,(2)原創影視/動漫/舞臺劇資助,(3)原創出版物資助,(4)原創影視/動漫/舞臺劇/出版物獎勵,(5)文化金融服務資助,(6)4K/8K節目制作或引進資助,(7)國家級文化產業平臺發展資助,(8)出資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資助等8個類別,請按照各類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8)指引進行申報。
四、申報時間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五、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工作實行網上申報:
請各單位于申報期間登錄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未注冊單位請提前注冊,待注冊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申報,注冊審核需1-2個工作日;已注冊通過的單位無需重復注冊,可直接進行申報),申報系統只在項目申報有效期開通,請預留時間。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