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經科辦(科),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發展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發展政策的通知》、《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深入實施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企業培育工程,充分發揮重點骨干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的引領帶動和典型示范作用,我局將在全區范圍內培育和認定一批創新能力強、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經營狀況良好、主業突出、產品市場前景好、對產業帶動作用大、發展初具規模的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現通知如下:
一、認定程序。請相關企業按照《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附件1)中的規定提供申報材料,填寫申報書(附件2)及企業評分表(附件3)。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我局,由我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對參評企業進行評分和復核,經有關媒體公示后報區政府審定;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并加蓋企業公章(按順序排列并設置封面、目錄,用A4紙制作裝訂成冊),各類證照、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需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扶持政策。對獲得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資格的企業,由區經促局頒發證書并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獎勵;在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寶安區科技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等給予優先重點支持;優先在骨干(培育)企業中篩選儲備一批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并向各級主管部門進行推薦,爭取各級重大專項、重點計劃和專項資金落戶我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并給予配套支持;鼓勵和支持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在股票市場上市,為企業融資提供相關支持和服務;區經濟促進局建立與我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工作聯系制度,指定專人定期聯系骨干企業,反饋企業意見和建議,幫助協調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做好骨干企業發展的監測分析。
此次認定對我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請各街道經科辦(科)積極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參評。我局未指定任何中介機構提供申請相關的收費服務,請相關企業自行申報。
附件:1.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2. 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申報書
3.寶安區機器人與智能裝備骨干(培育)企業評分表
聯系人:寶安區經濟促進局新興產業科
地址:寶安區23區海關大廈808室
深圳市寶安區經濟促進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