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內容
2024年度引進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市監規〔2020〕3號);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4〕5號)。
三、資助標準
每年資助引進的國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超過2家,每家資助50萬元;每年資助引進的國內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超過3家,每家資助20萬元。
四、申請條件
引進國外機構的,本項目應由國外機構在深圳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或分公司或子公司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被引進的國外機構屬于在國外依法登記注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且機構成立5年以上;
(二)被引進機構為國外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并取得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許可;
(三)被引進的國外機構擁有知識產權專業工作人員50人以上;
(四)被引進的國外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10項以上;或者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20件以上;或者已為至少2家世界5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
(五)在深圳設立穩定的工作場所并擁有穩定的工作團隊,設立時間達6個月以上;
(六)在深圳常駐的知識產權專業工作人員不少于5人;
(七)為深圳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上年度常駐深圳的工作團隊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知識產權服務出口能力。
引進國內機構的,本項目應由國內機構在深圳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或分公司或子公司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被引進的國內機構屬于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外依法登記注冊的國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注冊時間5年以上;
(二)被引進的國內機構擁有專利代理師或律師20人以上;
(三)被引進的國內機構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10項以上;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20件以上;或已為至少2家世界5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
(四)在深圳設立穩定的工作場所并擁有穩定的工作團隊,設立時間達6個月以上;
(五)在深圳常駐的專利代理師或律師5人以上;
(六)為深圳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上年度常駐深圳的工作團隊經營狀況良好。
五、不予資助的情形
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有關要求的;
(二)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依法依規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三)所申請項目已經獲得市級同類資助或者獎勵的;
(四)申請人主體已經消亡,或者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
六、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
在申報系統上在線填寫項目申報信息。
(二)國內外機構及在深圳機構的人員清單及相關資格材料
提交被引進的國內外機構及在深圳機構的人員相關資格材料,國外機構人員提供:聘用合同、執業資格佐證材料,所提供文件如為其他國家或地區文字應當提供對應翻譯文件;國內人員提供:執業資格材料。
(三)上年度知識產權業務情況總結及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運營合同、訴訟判決文書、調解文書、無效復審決定、知識產權服務合同
1.可提供2023年度知識產權運營合同、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專利復審決定等業務成功案例佐證材料10項以上;
2.可提供2023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訴訟判決文書、調解文書佐證材料,結案數量20件以上;
3.可提供已為2家及以上世界500強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務佐證材料(如委托合同、相關業務官方文件等)。
(四)在深圳設立穩定的工作場所的相關材料
提交在深圳設立穩定的工作場所相關佐證材料。
(五)2023年度常駐深圳的工作團隊為深圳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且經營狀況良好的相關材料
1.提交2023年度為深圳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的佐證材料(如委托合同、相關業務官方文件等);
2.申報引進國外機構的還需提供知識產權服務出口的佐證材料(如委托合同、相關業務官方文件等);
3.提交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六)被引進機構為國外專利代理機構的,需提供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相關材料
提交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許可的相關材料。
以上第(一)至第(六)項全部申請材料應當確保頁面文字、公章、簽名等實質性內容清晰可辨,各頁面主要內容均為正向,不可橫置或倒置。
七、受理事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受理時間: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三)申報方式
本項目實行網上在線申報,申報人需進入深圳市財政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平臺(https://cqt.szfb.sz.gov.cn/#/home)。該平臺已與廣東政務服務網信息進行對接,申請人可使用廣東政務服務網賬戶密碼進行登錄,在搜索欄搜索本項目名稱,選中后進入申報頁面。將本指南第六條要求的全部申請材料按照申報系統中的有關提示要求分別上傳。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九、辦理程序與注意事項
(一)辦理程序
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年度申報指南(通知)——申請人網上申報(通過申報系統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市市場監管局受理初審(含可能發生的補正程序)——專家評審——會同相關部門核對數據、核查誠信情況和重復資助情況——集體研究決策——公示(5個工作日)——財政資金預算申請——資金撥付。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為正常經營狀態,并通過上述申報平臺自行申報。申請人廣東政務服務網賬戶等級須達到五級(原L3級別)核驗方可進行申報。申請人名稱與其銀行開戶名稱必須完全一致,否則將影響資助申請審核結果及辦理資金發放,相應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有關提示進行填報,深圳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和初審,申請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補正;申請人應按要求進行補正,未按要求補正材料或補正材料未通過審核的,不予資助或獎勵。
3.申請人提交資助或獎勵申請后,可通過申報系統自行查詢辦理進度狀態,及時關注系統審批意見,根據系統提示信息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本資助申請事項不設短信、電話和郵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4.本資助專項資金的發放時間將根據市財政預算具體規劃而定,屆時將另行通知辦理領款手續,請按通知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