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經科辦(科),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政府《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精神,扶持中小微做大做強,樹立我區優秀中小微企業品牌,我局將開展寶安區“十三五”期間首批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以下簡稱創新成長企業)認定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認定依據。根據區政府《寶安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相關精神和《深圳市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辦法(試行)》(深寶經促﹝2016〕145號),我局將認定一批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中小微企業,納入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數據庫;
二、認定標準。創新成長企業認定按照《深圳市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辦法(試行)》(附件1)的要求進行評選,主要突出參評企業的成長性和自主創新能力;
三、認定程序。參評企業填寫《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表》并按《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需提交材料清單》(附件2)準備認定材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我局,由我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對參評企業進行評分和復核,經有關媒體公示后報區政府審定;
四、扶持措施。經認定為創新成長企業由區經促局授予“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牌匾,同時將對入選企業在上市培育、產業資金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幫助企業解決在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提升核心競爭力。
此次創新成長企業認定對我區中小企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請各街道經科辦(科)積極組織轄區內中小微企業參評。
附件
1.《深圳市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辦法(試行)》;
2.《寶安區中小微創新成長企業認定需提交材料清單》。
聯系人:寶安區經濟促進局新興產業科
地址:寶安區23區海關大廈20樓
深圳市寶安區經濟促進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