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細則》已按程序修訂,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
2024年3月28日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工作要求,吸引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落戶龍崗,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做大做強,促進我區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3〕4號)和《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龍人規〔202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的扶持項目為核準制項目,實行自愿申報、社會公示、績效優先、強化監督的資金管理模式。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局”)是本實施細則的實施部門。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龍崗區從事經營活動且經區人力資源局許可或備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統稱“機構”),以及經龍崗區政府批準由社會資本建設或運營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單位、運營單位。
第二章扶持項目和標準
第四條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開園資助或運營補貼。對經區政府批準,由社會資本建設或運營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建設單位100萬元一次性開園資助;給予運營單位連續3個年度(從第一次向運營單位發放運營補貼起算)每年度最高100萬元運營補貼。申請一次性開園資助或運營補貼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ㄒ唬┰趫@機構10家(含)以上;
(二)機構實際入駐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
?。ㄈ┰趫@機構年度營業收入總額10億元(含)以上。
其中,在園機構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10億元(含)以上、20億元(含)以上、50億元(含)以上的,運營補貼分別為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第五條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對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含)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年度營業收入每滿5萬元,給予1平方米場地當年房租補貼。
房租補貼按機構實際租賃面積和租金單價計算,其中東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房租補貼租金單價不超過第三方機構對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場租金評估價,市場租金評估價每三年評估一次。單個機構補貼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每年房租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按在園時間享受房租補貼。在園時間不滿一年的,年度營業收入以機構該年度在園時間占完整年度比例進行換算。
第六條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節約場地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以上的產業園入駐機構(含入駐產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的機構),按年度營業收入每滿5000萬元給予8萬元節約場地獎勵,單個機構每年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節約場地獎勵與本實施細則第五條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第七條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創業團隊入駐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創業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創業孵化基地”)支持。對符合入駐條件的小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創業團隊及常駐辦公人員不超過5人且辦公場地需求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審批后可免費入駐創業孵化基地。
第八條 人力資源服務卓越機構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機構,按以下超額累進法計算給予人力資源服務卓越機構獎勵:
?。ㄒ唬┠甓葼I業收入達到1億元不超過3億元的,每滿5000萬元獎勵20萬元;
?。ǘ┠甓葼I業收入超過3億元不超過5億元的部分,每滿5000萬元獎勵40萬元;
?。ㄈ┠甓葼I業收入超過5億元不超過7億元的部分,每滿5000萬元獎勵50萬元;
(四)年度營業收入超過7億元不超過9億元的部分,每滿5000萬元獎勵60萬元;
?。ㄎ澹┠甓葼I業收入超過9億元的部分,每滿5000萬元獎勵80萬元。
第九條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本實施細則獲得的房租補貼、節約場地獎勵和卓越機構獎勵總和不超過該機構當年度在龍崗區形成的地方財力貢獻的60%,僅獲得房租補貼的機構除外。
第三章 申請和受理
第十條 每年上半年,區人力資源局受理上一年度本實施細則各項補貼和獎勵申報。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或運營單位達到申報資助或補貼條件的,可當年向區人力資源局申請本年度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開園資助或運營補貼。區人力資源局根據本實施細則制定項目申報指南、通知、表格等,申報單位可登錄區人力資源局網站查詢、下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申報一次性開園資助及運營補貼,需提交以下第1至5項、第8至11項材料;申報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節約場地獎勵,需提交第1至9項及第11項材料,申報人力資源服務卓越機構獎勵,需提交第1至5項及第7、8、11項材料,屬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的,需提交第1至9項及第11項材料,上述申報材料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1.專項資金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或商事登記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開戶銀行和賬號復印件;
5.申報單位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需提交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資質證明(驗原件);
6.房屋租賃協議或房產證等實際經營地使用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機構可提供產業園入駐協議復印件(驗原件)。申請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的機構須同時提供年度租金發票復印件;
7.財務報表及相關材料;
8.公共信用信息報告;
9.機構入駐場地未對外分租或轉租的承諾函;
10.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或運營協議、報告、園區入駐機構情況(包括入駐機構名錄、房屋租賃合同、財務報表等相關材料);
11.未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和上一級同類補助的承諾函。
政策文件對申報材料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視為放棄。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和上一級同類補助。
第四章 審核和公示
第十四條 區人力資源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審核期間,申報單位未按區人力資源局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補充材料的,區人力資源局有權終止該項目的審核。
第十五條 審核通過的項目在區人力資源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有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局組織調查或重審。反映情況屬實且不符合扶持標準的,不予扶持,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報單位。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報單位被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參與政府資金扶持的,限制期不享受各項補貼和獎勵;已取得限制期資金的,由區人力資源局責令退回已發放資金。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不得將租賃的辦公場地對外分租或轉租。對外分租或轉租的,對外分租或轉租期不享受各項補貼和獎勵,已取得對外分租或轉租期扶持資金的,由區人力資源局責令退回已發放資金并退出產業園。
第十八條 申報單位通過弄虛作假等方式套取、騙取專項資金的,或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和上一級同類補助的,由區人力資源局責令退回已發放資金,并按照《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龍人規〔2022〕2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未執行專項資金相關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區人力資源局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申報單位應配合財政、審計等相關資金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營業收入,是指機構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相關業務形成的營業收入(含代收代付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其中本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五條代收代付部分按50%計算,其他條款代收代付部分按20%計算,機構轉包或分包部分不計入營業收入。營業收入以區人力資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的數據為準。
年度營業收入為機構在園時間實際營業收入。機構申報人力資源服務卓越機構獎勵時,取得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資質且實際經營地在龍崗的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與其同屬同一控股股東的公司營業收入可合并計算,年度營業收入為機構及上述公司在龍崗區時間實際營業收入。
在龍崗區時間自機構實際經營地變更至龍崗區時起算,在園時間自機構實際經營地變更至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時起算。
第二十二條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報本實施細則各項補貼和獎勵時,須取得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資質。申報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和節約場地獎勵時,申報單位實際經營地須在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且正常經營;申報人力資源服務卓越機構獎勵時,申報單位實際經營地須在龍崗區且正常經營。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中的年度采用自然年度,扶持金額向下取整到元。
第二十四條 對重特大招商穩商項目,以及經批準由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第二十五條 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相關管理制度由區人力資源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適用于申報2023至2026年度的扶持項目。《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專項資金扶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細則》(深龍人規〔2022〕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