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南山區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機遇,實現南山建成世界級創新型濱海中心城區的目標,根據《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南山區促進風投創投產業發展專項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WFOE PFM)試點的風投創投機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獎勵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對在2022年11月29日后獲得試點資格的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WFOE PFM),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在南山區設立基金并完成備案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對在2022年11月29日后獲得試點資格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在南山區設立基金并完成備案的,給予50萬元獎勵。
(三)本項目支持資金受南山區年度產業資金總額控制。視申報情況和資金安排,對支持金額、撥付進度等進行調整,項目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實繳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
2.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與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均位于南山區,并在2022年11月29日之后獲得試點資格且在南山區設立基金(契約型基金無注冊地要求)。
3.申報主體及參與申報的基金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政府引導基金、外商投資股權投資試點企業在境外募資基金且僅有境外投資者作為出資股東或合伙人的除外;
4.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5.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資金不予資助:
1.被依法依規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懲戒措施清單的;
2.提出資助申請后,申報主體注冊地或在地統計關系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報條件的。
五、辦理流程
(一)申報主體登陸“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擬定資助計劃;
(四)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注冊情況、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再按照相應審核程序提交會議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直接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申請材料
(一)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外商投資試點獎勵項目申請書》;
(二)《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項資金外商投資試點獎勵項目》填表聲明與保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五)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上傳稅務系統下載帶有稅務機關紅色印章的電子版);
(六)申報主體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管理人登記公示信息、參與申報基金的備案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七)申報主體及參與申報基金的上年度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八)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電子版);
(九)試點資格批復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十)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本項目無需提交紙質件。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2023年11月10日9:00至2023年11月23日18:00。(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單位應于資金計劃下達后一個月內,持相關資料辦理撥款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