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跨境物流支持操作規程(針對外貿企業)(修訂版)
一、政策依據及資助標準
政策依據:《龍華區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第三條 跨境物流支持
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對采取水運、陸運、航運、鐵運等方式開展跨境運輸的區四類百強企業,經第三方專項審計后,按照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跨境物流實際支出的30%予以支持,單家企業最高100萬元。
資助范圍及標準:
(一)按照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企業采取水運、陸運、航運、鐵運等方式發送跨境運輸貨物產生跨境物流實際支出的30%予以支持,單家企業最高100萬元。
(二)跨境物流資助采取事后資助方式。
(三)本規程適用于納稅100強、工業100強、服務業100強、中小微創新100強中的外貿企業,物流企業規程或指引由市交通運輸局龍華管理局另行制定。
(四)實際資助額不超過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
二、申請條件
(一)通過水運、陸運、航運、鐵運等渠道開展跨境運輸時,注冊登記、稅務關系在龍華區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被區政府認定的納稅100強、工業100強、服務業100強和中小微創新100強(以最新認定名單為準)中的外貿企業。
(三)企業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以深圳市龍華區為起點或終點,使用快遞公司、物流公司等方式發送跨境運輸貨物產生的物流費用。
(四)以外匯支付相關費用的,按照受理截止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依據,折算為人民幣計算及資助。
(五)申報年度及上年度經區(或街道)行政執法部門或上級行政機關認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不予核查通過。
(六)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跨境物流支持申請書》。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還需提供后兩項)。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多證合一新版,未換領多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
(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
(五)企業上年度分稅種納稅證明,成立不滿一年的企業,提供成立之日至申報之日的分稅種納稅證明。
(六)企業銀行賬戶備案表或企業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七)企業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運輸進出口貨物的合同復印件、發票或支付憑證復印件、報關單復印件(若無報關單需提供相關說明)、確認單或對賬單復印件等交易憑證。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上傳至廣東政務網申報系統后,通過預審再提交紙質材料。上傳材料應準確、齊全、清晰。紙質材料以A4紙型制作,加蓋公章及騎縫章,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裝訂成冊(膠裝),申請材料一式一份。
四、辦理流程
(一)發布公告: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制訂申報受理計劃,在“龍華政府在線(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網站上發布申報通知。具體受理時間以通知為準。
(二)企業申報: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申報系統,選擇“深圳市——龍華區——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共服務”,選擇“跨境物流支持”,在線填報,預審通過后打印相關資料。
(三)材料接收:區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并對申報主體的資質和材料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釋后退回。
(四)材料審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審批環節;對經審查不合格的,終止受理程序;對經審查需要補充材料的,申報主體應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充,逾期未補充材料或補充材料后仍不合格的,終止受理程序。
(五)專項審計: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并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六)征求意見: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擬資助名單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經有關部門界定屬于嚴重違法違規、列入失信黑名單或者明確建議不予資助的,將視情況予以采納;相關部門未明確意見的,將按正常程序報批。
(七)對外公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擬資助名單在“龍華政府在線(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八)資金撥付: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有關規定辦理款項撥付手續。
五、受理時間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批受理,分批審核
第一批次受理3月1日至4月30日跨境物流補貼,受理時間: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20日。
第二批次受理3月1日至5月31日跨境物流補貼,時間另行通知。
六、附則
(一)本操作規程由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與《龍華區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一致。
(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機構代理項目申報,一經發現中介代為申報項目,視情況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三)企業獲資助金額50萬元及以上,須簽署承諾書,承諾獲得資金資助后一年內注冊地、稅務關系不遷離龍華區,對于違反承諾的,應主動退回獲得的資助金額。
(四)本規程所稱納稅額,是指企業該年度自繳稅款、代扣代繳稅款、“免抵”稅額調庫三項合計金額。
深圳市龍華區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跨境物流支持申請書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移動電話:
單位聯系人: 聯系電話: 移動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單位地址: 單位網址: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深圳市龍華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填表承諾書
1、本單位(人)對本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有虛假,本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單位(人)同意將本申請材料向依法審批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公開。
3、本單位(人)承諾所申報項目不在龍華區內重復申報。
4、本單位(人)承諾自行申報項目,不委托中介機構代理,不存在與中介機構通過弄虛作假、串通舞弊等方式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5、企業獲資助金額50萬元及以上,承諾獲得資金資助后一年內注冊地、稅務關系數據不遷離龍華區。
6、對于違反上述承諾的,應主動退回獲得的資助金額。
7、本申請材料用于申請龍華區應對疫情助企紓困解難“十條”措施資金,不再要求予以退還。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委托人)簽字: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單位需加蓋公章,被委托人簽字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基本情況表
企業名稱 | |||||
組織機構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注冊時間 | 注冊資金 | ||||
注冊地址 | |||||
開戶銀行 | |||||
開戶戶名 | |||||
銀行賬號 | |||||
數字人民幣開戶銀行 | |||||
數字人民幣錢包賬號 | |||||
主營業務 | |||||
法人代表 | 電話: | 手機號碼: | |||
單位聯系人 | 職務: | 手機號碼: | |||
注冊登記類型 | □國有企業 | □民營企業 | □外商投資企業 | ||
□港資企業 | □臺資企業 | □其他 | |||
行業類別 | |||||
企業資質 | □中國電子百強企業 | □中國名牌產品企業 | □中國馳名商標企業 | ||
□廣東省名牌產品企業 | □市民營領軍標桿企業 | □市民營領軍骨干企業 | |||
□廣東省著名商標企業 | □上市公司(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境外上市) | □新三板掛牌企業 | |||
□高新技術企業 | □區四類100強企業 | □其他: | |||
擬上市情況 | □前期準備 □股份改制 □上市輔導 | ||||
2020年出口總額(萬美元) | |||||
2020年進口總額(萬美元) | |||||
2021年出口總額(萬美元) | |||||
2021年進口總額(萬美元) | |||||
2022年1-5月出口總額(萬美元) | |||||
2022年1-5月進口總額(萬美元) | |||||
申報類別(在□內打√) | □納稅100強外貿企業跨境物流資助 | ||||
□工業100強外貿企業跨境物流資助 | |||||
□服務業100強外貿企業跨境物流資助 | |||||
□中小微創新100強外貿企業跨境物流資助 | |||||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報跨境物流實際總費用 | |||||
申請補助金額 |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小寫:(¥ ) | ||||
業務科室審核意見 | 核定擬資助金額: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小寫:(¥ )
經辦人: 審核人: 復審人:
年 月 日 |
注:以上材料原則上要求提供A4紙規格中文書寫文件,各部分之間應有明顯分割標識,并按照材料清單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相關附件存復印件驗原件;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加蓋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