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深圳市羅湖區抗疫助企惠民紓困“十條”措施》第二條第一款:對2022年以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封控區、管控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所屬街道社區審核后,按封管控時間分檔給予每家門店最高2萬元扶持。
二、條款說明
1.扶持對象:申報單位注冊登記在羅湖區,且實際經營門店在羅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各街道辦事處發布通告確認的封控區、管控區內(時間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包括臨時管控區、參照管控區),在項目申報前已恢復正常經營且積極配合區政府防疫工作。
注:其中門店是指消費者獲得商品或者服務的線下終端交易場所,包括沿街和裙樓門店。例如餐飲、便利店、五金店、美容美發、中介服務等門店。用于辦公、展覽的場所,及線上配送站點不在補貼范圍內,在3月14-20日全市七天“慢生活”期間停業的不在補貼范圍內。
2.扶持標準:
注:被多次封、管控的門店,可多次申請,第二次之后的申請按照封、管控累計時間核補扶持資金差額。
3.限制及除外情形:申報單位不受在羅湖納入統計限制,扶持金額不受區級財政貢獻限制。在區商務局進行信用核查前,在深圳信用網存在被列入國家黑名單、深圳市黑名單或有嚴重違法失信信息的不得獲得扶持資金。多個門店共用一個營業執照的、一個門店擁有多個營業執照的,按照一家門店標準扶持;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須在劃定為封、管控日期之前。
三、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2.收款賬戶說明。注明:“以下賬戶用于接收羅湖區2022年度抗疫助企惠民紓困補貼資金”,然后列明:賬戶名稱、開戶行、賬號、企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并加蓋公司公章;(見附件1模板)
3.門店房產證/租賃合同/租賃憑證復印件,三選一,加蓋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三選一,加蓋公司公章。
注:收款賬戶原則上需提供對公賬戶,個體工商戶若沒有對公賬戶,則提供經營者本人的收款賬戶。若沒有公章,則由經營者本人簽名、按手印。
四、申領流程
1.機構申報: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在“i深圳—區級服務—羅湖區”或“i羅湖”端口進行線上申報,上傳電子版材料,并準備好紙質申請材料等待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
2.材料審查:各街道社區工作站會同市監部門等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專業市場可由街道辦事處協調市場管理方進行核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有正常經營的門店且積極配合區政府防疫工作,核實申請單位的名單、收款賬戶等信息,各街道辦事處按規定時間匯總報至區商務局,紙質材料由各街道辦事處留檔。
3.信用核查、對外公示及撥款:區商務局進行信用核查,按程序提請審核,在羅湖政府在線公示3個工作日,區商務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將資金下撥至各街道辦撥付。
五、其他說明
1.申報單位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受理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本政策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理項目,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六、咨詢電話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
2.附件2:2022年羅湖區封控區、管控區表(截至4月8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