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文化產業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操作規程》(深寶文規[2019]1號),現就開展2020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寶安區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第二條“支持原創研發投入”:
對原創的動漫、舞臺演出劇、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項目,給予項目研發投入的50%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
二、申報范圍
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
(一)項目內容屬于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領域;
(二)申報企業統計年報的行業代碼,需符合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的文化產業行業代碼。
三、資助條件
基本條件:在我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單位。
申請資助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內容屬于動漫、舞臺演出劇(包括歌劇、舞劇、話劇、音樂劇等)、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重點領域;
(二)項目自主創新,且擁有原創知識產權;
(三)項目已于當年度或上年度在我區完成。
四、資助標準和范圍
資助標準:每個項目給予項目實際研發創作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同一單位在同一年度資助項目不超過1個。
資助范圍:申請單位實施項目研發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研發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項目資助范圍:申請單位實施項目研發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研發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請申報單位嚴格按照資助范圍,提供相關費用開支的發票、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單據,并填寫原創文化產業項目費用匯總表。
1.實施項目研發的儀器設備費用:專指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間,研發項目所用儀器設備折舊并按同時期實施研發項目數進行分攤;
2.研發人員費用:專指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間,研發人員費用按同時期實施研發項目數進行分攤。
(二)我局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財務票據審查處理原則》開展申報項目的費用審計工作,在費用審計環節核減無關費用超過20%的項目,審核結果為不合格。
寶安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