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各有關科研機構、企業:
根據《龍華區關于助力企業應對疫情的若干措施》,我局就“金融服務保障類(科技金融)”“科研機構、企業開展項目攻關資助類”項目印發了《深圳市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操作規程》《深圳市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操作規程》《深圳市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操作規程》,現開展項目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項目
(一)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扶持;
(二)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
(三)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
二、申請途徑
(一)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扶持,申請企業須先登陸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系統,通過“科技金融評級申請”進行評級備案(備案時間為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批貸款后的3個月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得貸款備案并正常還款后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通過“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扶持”進行申報,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申請單位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通過“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進行申報,申報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申請單位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通過“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進行申報,申報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其他申報條件、扶持標準、申報時間、申請材料、審批程序、注意事項等詳見相關操作規程。請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企業按相關操作規程申報。
三、注意事項
申報主體必須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我局將會協同有關部門對數據進行核對),存在弄虛作假、串通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旦查實,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紙質材料提交時間及地址
我局將結合項目申報情況于2020年6月30日前集中審核,請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企業盡快申報。網上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將以網上公布、發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關單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操作規程
2.深圳市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操作規程
3.深圳市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操作規程
4.深圳市龍華區科技金融助力企業應對疫情貼息貼保扶持申請書
5.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專項扶持項目配套扶持申請書
6.深圳市龍華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廣使用獎勵申請書及推廣使用報告提綱
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