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坪山區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申請指南
一、政策內容
對符合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的高層次人才在坪山區創辦的企業(機構),按人才層次給予創業資助。對坪山區區委組織部認定的杰出人才創業的,按該企業(機構)實繳資本投入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坪山區區委組織部認定的A類人才創業的,按該企業(機構)實繳資本投入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400萬元;坪山區區委組織部認定的B類人才創業的,按該企業(機構)實繳資本投入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300萬元;坪山區區委組織部認定的C類人才創業的,按該企業(機構)實繳資本投入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坪山區區委組織部認定的D類人才創業的,按該企業(機構)實繳資本投入的20%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須為高層次人才在坪山區創辦的注冊地、納稅地、經營地三地合一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含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非企業單位),且截止2021年12月31日企業或機構注冊(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
(二)提出申請時高層次人才證書須在有效期內;
(三)實繳資本是指該企業的驗資報告中,截止2021年12月31日實際到賬的資本。企業(機構)存續期間,3年內不得減少實繳資本;
(四)高層次人才應在企業(機構)中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五)高層次人才創辦的企業需同時滿足:
1、該高層次人才名下登記股份占企業登記股份(含技術股)的30%及以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占股),且每年在企業全職工作(或承諾在企業全職工作)6個月以上;
2、申報企業所開展的業務(項目)屬企業(機構)的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等)法定經營(業務)范圍且符合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
(六)高層次人才創辦的非企業機構需同時滿足:高層次人才需在機構中具有主導權且在機構發起單位中控股或穿透控股50%及以上,且每年在機構全職工作(或承諾在該機構全職工作)6個月以上。
(七)高層次人才創業資助不得與創新團隊項目資助、科技中小企業成長資助、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落戶獎勵與創客創業資助重復申請,同一企業(團隊或人才)獲得上述多個獎項的,按照最高資助金額給予差額獎勵。
三、審批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
四、所需材料
(一)《坪山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請表(高層次人才項目資助)》(在申報系統填寫);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簽字樣本;
(三)2021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2021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
(五)申報單位實際經營場地證明,包括在坪山區實際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及租賃事項在街道等政府部門或有關單位備案的證明材料(租賃憑證或租賃備案或場所使用證明等);近6個月水電費單據、管理費單據等。此申報需進行現場核查;
(六)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
(七)坪山區高層次人才證明文件;高層次人才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名下登記股份等相關證明材料;
(八)高層次人才在申請單位的工作證明(包含但不限于崗位、職權、工作時間等內容)或承諾書;
(九)高層次人才在國內外任職證明、相關專利證書、產品證書、獎勵證書等復印件,發表的代表性論著、論文的首頁和摘要復印件(外文須提供中文翻譯)、主持(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創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十一)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文件以及成果所處階段的證明材料;
(十二)驗資報告。
申請時間:
(一)網絡申報受理時間:2022年7月28日至8月17日17:00;
(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2年8月3日至8月19日17:00(工作日);
未按時進行網絡申報或提交書面材料的申報主體,視為放棄申報受理范圍項目的申報資格。
咨詢電話:2603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