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山區金融投資機構支持計劃
一、 政策內容
對投資轄區內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轄區內投資機構,按照上年度實際投資額最高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最高資助500萬元。
二、設定依據
(一)《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南山區促進科技創新專項扶持措施
三、申報對象和條件
(一該項政策所指投資機構為注冊在南山轄區內,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且位居上年度清科“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排名”榜單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等(具體要求見附件)。
(二)申報主體投資對象為申報時注冊在南山轄區內,具備法人資格且符合“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企業獲得投資時(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成立不超過5年,投資輪次為首兩輪外部機構投資(以工商變更信息為準)。
(三)申報主體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線平臺完成備案。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實行單位申報、材料審核、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的原則,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五、辦理流程
(一)申報主體登陸“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網上提交項目申報材料;
(二)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區科技創新局復審項目申報材料;
(三)區科技創新局擬定資助計劃;
(四)區統計局對申報主體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組織對申報主體的注冊情況、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和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將擬資助項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再提交專責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六)經審議后,由區科技創新局直接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七)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區科技創新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登錄“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在線填寫《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科技創新局分項資金科技金融投資機構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
(二)《南山區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區科技創新局分項資金科技金融投資機構支持計劃項目申請書》填表聲明與保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五)由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上傳稅務系統下載帶有稅務機關紅色印章的電子版);
(六)投資相關材料:包括投資協議、投資資金付款憑證、被投資企業工商變更通知書(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七)上年度審計報告和投資專項審計報告(需提交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 (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八)投資機構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備案證明文件(原件彩色掃描成PDF文件上傳);
(九)其他材料。
七、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申報時間:2023年4月18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單位申請,具體受理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附則
本計劃責任部門為南山區科技創新局,本操作規程由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