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2023年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資助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修訂)》《創新創業大賽獎勵操作規程》等文件規定,我局擬于近期開展2023年創新創業大賽獎勵資助的受理工作。現請有意申請資助并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具體通知如下:
第一章 申報條件
第一條 申請創新創業大賽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組項目需在申報獎勵前,在龍華區內依法注冊, 并辦理稅務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團隊組項目需在獲獎后一 年內,申報獎勵前在龍華區依法注冊企業,并辦理稅務登記且具 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參賽項目應為此新注冊企業的主營項目 之一,參賽項目的知識產權亦歸屬此新注冊企業;
(二)在上年度的科技部火炬中心主辦的中國創新創業賽事 (國際級、國家級、省市級、區級(僅適用通過龍華賽區參賽并 獲獎的項目))中獲得前三等次;
(三)同一主體因同一事由享受過任何區級(含)以上政策 扶持獎勵或支持的,不再重復享受此政策。
(四)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 定的不予安排資助情形。
第二章 資助標準
第二條 獲得國際、國家級比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 獲獎單位 100、80、60 萬元的獎勵;獲得省市級比賽前三等次的 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 80、60、50 萬元的獎勵;獲得區級比 賽前三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獲獎單位 50、30、20 萬元的獎勵 (僅適用通過龍華賽區參賽并獲獎的項目)。同一項目在多級比賽獲獎的,按最高獎勵金額進行獎勵(不重復資助)。 獎勵分批發放,獲獎后落戶龍華區或注冊地已在龍華區的, 首次撥付獎勵總金額的 40%;第二次撥付資金應在首款撥付六個 月后,企業正常經營且注冊地仍在龍華區內,經核查通過后方可 撥付。
第三章 申請材料
第三條 申請創新創業大賽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筆獎勵資助
1、《龍華區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申請書》(登陸廣東政務服 務網,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2、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4、獲獎證書; 5、核心團隊每位成員的身份證及簽名樣式(僅申請團隊組 獎勵時需要)。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A4 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二)第二筆獎勵資助 在首筆獎勵資助撥付六個月后,企業可不再進行申請,由區 科技主管部門自動啟動第二筆獎勵資助核查流程,區科技主管部 門可視情況要求企業提供補充材料。
第四章 審批程序
第四條 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首筆獎勵資助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 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 付。
1、申請 申請單位登陸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龍華區創新創業大 賽獎勵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 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2、受理及合規性審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 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 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需按期完善材料后重新提交。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 性、合規性。
3、征求意見、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是否重復扶持 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 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 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 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現場 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 2 名以上。
4、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征求意見、現場核查等情況以及本年度 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在區科技主管部門網站上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 5 個工 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 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5、報批 按相關程序報批。
6、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 資助計劃。
7、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二)第二筆獎勵資助
征求意見、現場核查——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 —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1、征求意見、現場核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是否重復扶持 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 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 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予以采 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 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 2 名以上。
2、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征求意見、現場核查等情況以及本年度 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在區科技主管部門網站上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 5 個工 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 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3、報批 按相關程序報批。
4、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 資助計劃。
5、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五章、受理項目及時間
受理期限: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3日(截至24:00)
咨詢電話:0755-2603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