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扶持資助
申請條件
(一)在龍崗區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在龍崗區注冊、登記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機構;
(二)在在龍崗區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三)孵化器性質、定位、發展方向明確,有比較健全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每年須按要求向區科技創新局上報相關統計數據;
(四)可自主支配使用的場地總建筑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含),其中入孵企業使用的場地占總面積的2/3以上,作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場地可為自有或租用;
(五)孵化器正常運作1年以上,設有專門服務機構,服務機構場地面積不低于150平方米,可為入孵企業提供商務、信息、咨詢、市場、培訓、政策、財務、技術開發與交流、投融資等相關的公共服務;
(六)孵化器管理負責人具備科技孵化載體相關從業經驗,孵化器管理人員大專以上學歷須占團隊人數總數70%以上;
(七)在孵化器內注冊的、處于初創期在孵科技型企業不少于15家,單個在孵企業租用孵化器場地面積不高于5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領域的在孵企業,場地面積不高于1000平方米);
(八)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是指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生產,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且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超過200萬元的企業;
(九)不屬《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情形; (十)符合《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
申請條件
(一)登錄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www.kjj.lg.gov.cn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驗原件);
(五)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
(七)場地房產證或委托授權管理證明(驗原件);
(八)入駐企業或項目租賃協議或意向書,或孵化項目服務協議(驗原件);
(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十)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申請時間
網上受理期第一批:
5月4日-6月1日
書面材料受理期第一批:
5月4日-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