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光明區科技型和成長型企業認定申報指南
一、政策依據
(一)《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光明區支持3+1產業發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規〔2020〕7號)。
(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光明區科技型和成長型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深光府規〔2022〕1號)。
二、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一)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主要經營場所均在光明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光明區生命科學、新材料、智能產業發展方向;
(三)自開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四)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三、光明區科技型企業認定項目
(一)支持標準及方式
1.支持標準:對首次認定的生命科學與新材料科技型企業,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生命科學企業包括從事生物制藥、高端醫療技術、醫藥CRO/CMO、精準醫療、數字生命、中醫藥研發、前沿技術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新材料企業包括從事優勢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
2.支持方式:事后資助,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2021年度營業收入應在5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不含)以下,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在5%(含)以上,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2019-2021年研發費用平均增幅20%(含)以上;2021年度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
2.2021年度研發費用達300萬元(含)以上,且2019-2021年平均增幅10%(含)以上;2021年度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5%;
3.2019-2021年營業收入平均增幅20%(含)以上;2021年度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三)申報材料
1.《光明區科技型和成長型企業認定申請表》。
2.營業執照。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由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2021年度納稅證明。
5.2019、2021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含研發費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6.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7.企業符合生命科學、新材料產業發展方向的說明(包括企業簡介、主營業務、核心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主要產品簡介及競爭優勢等)。
8.全員參保人數、社保清單(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提供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
9.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學歷、職稱、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等)。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在線填報,第2至9項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三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四、光明區成長型企業認定項目
(一)支持標準、方式及數量
1.支持標準:對首次認定的生命科學與新材料成長型企業,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8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智能產業成長型企業,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60萬元獎勵。生命科學企業包括從事生物制藥、高端醫療技術、醫藥CRO/CMO、精準醫療、數字生命、中醫藥研發、前沿技術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新材料企業包括從事優勢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及前沿材料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智能產業企業包括從事人工智能、新型顯示、新一代通信與網絡、柔性電子、前沿技術等智能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
2.支持方式:事后資助,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2021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含)以上2億元(不含)以下,且2019-2021年每年同比增速不低于20%;2021年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6%;
2.2021年度營業收入在2億元(含)以上5億元(不含)以下,且2019-2021年每年同比增速不低于15%;2021年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
3.2021年度營業收入在5億元(含)以上10億元(不含)以下,且2019-2021年每年同比增速不低于10%;2021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4%。
(三)申報材料
1.《光明區科技型和成長型企業認定申請表》。
2.營業執照。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由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2021年度納稅證明。
5.2019、2020、2021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含研發費用)、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6.企業信用信息資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完整版信用報告)。
7.企業符合生命科學、新材料、智能產業發展方向的說明(包括企業簡介、主營業務、核心技術及平臺、主要產品簡介等)。
8.全員參保人數、社保清單(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提供合同或其余證明材料)。
9.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學歷、職稱、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等)。
電子材料:第1項材料登錄深圳市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在線填報,第2至9項材料上傳PDF文件至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
紙質材料: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請登錄光明區企業服務門戶,導出帶水印編號的所有材料,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壹式壹份,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成冊(膠裝)。
五、申報時間
(一)網絡填報申報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3日18:00(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二)網絡審核時間: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18:00。
(三)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5日17:30。
受理地點:深圳市光明區玉塘街道科潤大廈A棟15樓光明區科技創新局創新促進科。
業務咨詢:0755-26037122。
六、受理機關
深圳市光明區科技創新局。
七、辦理流程
區科技主管部門發布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申請單位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項目形式審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專家評審——區科技主管部門審定資助名單及計劃——社會公示——撥付資金。
八、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光明區科技創新局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二)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我局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報區經濟發展資金項目,區科技創新局將其列入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區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資助,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表明并注明原因。重復使用同一發票支付申報項目可視為重復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