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寶安區企業上市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金融業發展和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我局現開展2021年度企業上市補貼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具體說明如下:
一、申報條件
1.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為寶安區,且依法在寶安區納統;
2.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已在境內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
(2)上市企業將注冊地、納稅登記遷入寶安滿一年的。
二、補貼標準
1.對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對將注冊地、納稅登記遷入寶安滿一年的上市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3.本補貼措施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材料
1.《寶安區企業上市補貼申請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4.已在境內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應附加提供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夠證明該企業已辦理掛牌上市相關手續的公函;
5.將注冊地、納稅登記遷入寶安的上市企業,應附加提供以下材料:
①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夠證明該企業已辦理掛牌上市相關手續的公函;
②注冊部門、稅務部門登記變更的有關手續證明;
6.申報年上一年度企業納稅證明;
7.企業的銀行開戶證明(開戶行須在寶安區)。
四、申報流程
本批次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請人登錄系統并填報項目申報所需材料。網上申報預審通過的企業還需提交紙質材料,由各街道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紙質材料并做形式審查。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6日。
(二)申報網址:
http://www.gdzwfw.gov.cn/
(三)紙質材料提交時間:
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8日。
(四)紙質材料提交方式:
(一)郵寄辦理:可郵寄至寶安區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收件人為xx街道行政服務大廳,并在郵寄信封標上XXXX項目申報資料。
寶安區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郵寄地址及電話:
五、注意事項
1.企業應按照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每一項材料應加蓋企業公章,各類證照、證明文件復印件需驗原件。網上申報后打印通過初審的申請表裝訂在第1頁,其余的材料按照申報順序裝訂,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2.同一事項只能申報一項資助政策,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