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度寶安區企業技術中心配套獎勵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根據《寶安區關于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4號)文件精神,我局現開展2018年度寶安區企業技術中心配套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不含光明新區);
2.申報主體屬于企業的,應按規定依法在寶安納統。
3.技術中心所在地在寶安區(不含光明新區);
4.內設技術中心被認定為2017年度國家級、省級或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二、獎勵標準
1.對經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獎勵。
2.對經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的獎勵。
3.對經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的獎勵。
4.對獲得獎勵后被認定為更高級別技術中心的企業,按相應標準追加差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寶安區企業技術中心配套獎勵項目申請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4.企業技術中心配套獎勵申請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及技術中心的建設情況等);
5.企業內設技術中心被認定為2017年度國家級、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四、申報流程
1.申報時間:本輪企業技術中心配套獎勵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網上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網上申報預審通過的企業還需提交紙質材料,由區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接收紙質材料并做形式審查,紙質材料提交時間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咨詢電話:26037122
深圳市寶安區經濟促進局
2018年6月5日